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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 彭刚:敢于碰硬的好法警

发表于 2018-7-10 18:10:00 | 查看: 5820| 回复: 0| 来自浙江
寻找身边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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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刚

男, 1971年3月出生,1997年10月参加工作,200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铁山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副大队长。

近年来,该同志共计执行案件400余件,结案率达到95%以上,挽回经济损失3000万元。先后被湖北省高级法院记二等功一次、被黄石市中级法院记三等功两次。

彭刚同志办案有个偏好,越是复杂的案件越是办得起劲。铁山法院受理过一起由黄石中院指定执行、阳新法院曾经执行的企业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件的被告是阳新某煤气公司,案件标额120万元。彭刚同志接到任务后,认真分析案情,制定取证及执行方案,先后20多次去阳新县取证、核实财产,最终冲破了重重阻碍,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的财产,成功将此案执行完毕。

彭刚同志有一次在武汉出差办案,晚上10点接到领导电话,要求尽早前往河北保定协助办理一起强制执行案件,于是他连夜上车补票赶赴河北保定。之前同事在银行准备划账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单位叫了20多个地痞流氓进行人身威胁,扬言谁敢划账,谁就离不开保定,并且殴打了执行法官。彭刚冒着生命危险,找到银行相关负责人,严肃告知其不协助法院执行的相关法律后果,并积极与其上级部门取得联系,最终促使银行协助扣划了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

彭刚同志办起案来敢于较真碰硬,但对待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却是竭尽所能,有时甘当“出气筒”、充当“和事佬”,常常自己掏钱给困难的当事人买饭菜,为当事人出交通费,甚至垫生活费。他说,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只有不存任何私心杂念,才能使每一起案件都符合国家法律,才能真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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