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注册

快捷登录

手机扫码登录更安全

搜索
发新文章

2万

积分

好友

主题

[官媒] 逮捕234人,提起公诉79人!扫黑除恶,黄石干得漂亮!

发表于 2018-11-15 22:36:47 | 查看: 10053| 回复: 0| 来自湖北
为非作恶 横行乡里 欺压百姓
寻衅滋事 聚众斗殴
......
以这些暴力方式对他人
进行威胁、恐吓、控制来谋取利益的
百姓恨之入骨的黑恶势力
严厉查处了!
今天上午,黄石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召开,通报黄石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工作阶段性成果。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黄石市检察机关聚焦12类涉黑涉恶案件,出重拳、下重手,深挖彻查,依法快捕快诉。
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25234,其中涉黑案件3件31人。提起公诉2579,其中涉黑案件1件20人。

发布会上,公布了4起黄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例

案例
01
乔曙光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主要案情】
2008年以来,被告人乔曙光(男,1975年出生,住大冶市陈贵镇)网罗社会闲散、无业人员“放码”敛财,通过实施聚众斗殴、赌博、非法持有枪支等违法犯罪活动,扩大影响,积累资本,逐渐衍变成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聚众赌博、强迫交易、帮助索要债务收取好处费等违法犯罪活动敛财,并用于支持该组织活动。该组织先后组织实施了聚众斗殴、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开设赌场、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10多起,并通过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殴打他人、干扰工程招投标、干扰作证等违法活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经济秩序,在一定区域内形成非法控制和恶劣影响。
【诉讼过程】
2017年9月28日、10月23日,大冶市公安局分别以乔曙光等25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江勇军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向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受理后,依法并案办理。期间,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二次。2018年3月30日,大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乔曙光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持有毒品罪、交通肇事罪向大冶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处理进展】

2018年9月11日,大冶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乔曙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禁止三年内从事物流运输服务行业江勇军、乔景中、李振强、刘剑飞、江文柱等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十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一定数额罚金,禁止部分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从事物流运输服务行业。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乔曙光及其他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目前二审正在审理中。


案例
02
曹荣华等14人恶势力犯罪案
【主要案情】
2015年至2016年9月期间,被告人曹荣华(男,1983年出生,住黄石市黄石港区)先后纠集被告人曹庭宝、卢海华等人,有组织地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一定区域及行业内多次寻衅滋事并实施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形成了以曹荣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大冶“10.8案件”中,该团伙组织十余名成员在公共场所、交通要道持械斗殴,致一人死亡、两人轻伤、四人轻微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诉讼过程】
2017年2月16日,大冶市公安局以被告人曹荣华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向大冶市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该院受理后,报送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间,因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补充侦查二次。2017年9月14日,黄石市人民检察院对曹荣华等14人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向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处理进展】
2018年8月27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曹荣华犯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曹庭宝犯寻衅滋事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卢海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到二年三个月不等。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曹荣华及其他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目前二审正在审理中。


案例
03
刘国胜、刘保元等4人恶势力犯罪案
【主要案情】
2008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刘国胜(男,1975年出生,原系大冶市罗家桥街道办事处港湖村支部书记、主任)、刘保元(男,1979年出生,系刘国胜弟弟)、程伟、程进4人经常纠集在一起,相互配合、相互支撑,形成了以刘国胜、刘保元为首的恶势力团伙。该团伙长期把控基层政权,利用刘国胜的职务影响,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该村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职务侵占、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犯罪活动,成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村霸恶势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诉讼过程】
西塞山区检察院于2015年7月1日向西塞山区法院提起公诉。2016年6月13日,西塞山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刘国胜等人提出上诉。2016年10月11日,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2018年6月15日,西塞山区检察院追加认定被告人刘国胜、刘保元、程伟、程进系恶势力犯罪。
【处理进展】

2018年9月12日,黄石市西塞山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刘国胜、刘保元、程伟、程进四人为恶势力犯罪团伙,其中,被告人刘国胜犯故意伤害罪、职务侵占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二十一万元、没收财产十万元;被告人刘保元犯寻衅滋事罪、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四万元;被告人程伟、程进均分别犯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一审判决后,刘国胜等四人均未提出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案例
04
以吴远腾为首恶势力犯罪案
【主要案情】
2006年至2014年期间,被告人吴远腾(男,1970年出生,住阳新县军垦农场)及其子吴一鹏、吴亚鹏(均已判刑)在阳新县军垦农场一带形成以吴远腾为首,以吴一鹏、吴亚鹏为主要成员的家族式恶势力犯罪团伙。该团伙长期在当地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成为横行乡里、扰乱当地经济秩序、破坏社会生活秩序的村霸恶势力,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诉讼过程】
被告人吴远腾涉嫌寻衅滋事、强迫交易一案,由阳新县人民检察院于2017年4月6日向阳新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11月28日,阳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远腾提出上诉。2018年2月6日,黄石市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2018年8月31日,阳新县人民检察院变更起诉,认定吴远腾犯罪行为系恶势力犯罪。
【处理进展】
2018年11月12日,阳新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吴远腾系恶势力犯罪,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干得漂亮!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霸痞犯罪
严打严查“保护伞”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为黄石市检察机关点赞!
也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共筑平安黄石!
………… E N D …………
编辑 / 邓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QQ|小黑屋|在黄石 ( 鄂ICP备12002244号-6|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105号 )

GMT+8, 2024-4-25 07:59 , Processed in 0.386125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