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朋友聚餐,在座的基本都是律师、法官、警察,聊啊聊,就聊到了这个话题。
一众人对于死刑的态度差异很大,有人主张废除,有人支持死刑。然后,一位警察朋友讲了两个故事。
一:
某男自少年时就多次抢劫,家人无力管教。成年后变本加厉,拘留所是常客,后因入室抢劫+强奸,坐了十几年牢。出狱时40出头,出狱后才两月,他再次入室抢劫、奸杀。
警察问他:为什么出去后不好好做人?这货说:“我出去都40多了,手机不会用,电脑不会用,找工作没人要。我不想一辈子在工地下苦力,除了抢劫,我别的都不会干,也不想干,只好去抢了。”
警察朋友问我们:“你们觉得这种人该判死刑吗?这种人不判死刑,蹲个一二十年出来,还会继续干这种事。废死?谁为那个受害姑娘的命负责?下一次呢?”
二:
很多年前的案子。一位女人,因出轨被捉到而离婚。
她先是把情夫约到家中吃饭,下老鼠药后,勒死了情夫。当晚,趁前夫夜班未归,她跑回家跪求婆婆原谅,主动给婆婆和孩子做饭,再次下毒。
女儿也被毒死了,儿子因为跟同学打游戏去了,没回来逃过一劫。警察抓到女人时,她正在四处打探儿子去向,警察从她携带的塑料袋里发现了一把榔头。
审讯时女人很坦诚:先找到儿子,用榔头把他砸死。等到天亮前夫回来,把前夫也砸死。前夫、婆婆、孩子都没有错,为什么要对他们下毒手?女人说:前夫错在捉了她的奸,婆婆错在支持前夫和她离婚,孩子错在她被捉奸后不愿叫她妈妈。
警察朋友跟我们说:“人道主义不适用于所有人。因为有的人,压根就不是人,也变不回人了!”
——网友“张小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