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但车辆乱停放和企业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给市民日常生活和城市管理带来不便。为加强黄石城区共享单车管理,规范共享单车运营和使用行为,市城管委结合黄石市实际,起草了《黄石市共享单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主要包括部门职责、企业管理规范、乱停放车辆处理和用户规范指引等内容。 《意见稿》指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通过公开、公平方式无偿投放。共享单车企业在取得配额后,方可投放单车;未取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配额,经营者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经营活动。 同时,城市管理部门应建立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制度,定期对共享单车企业的车辆使用周转、运营维护、公众满意度、守法经营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动态调整运营企业投放共享单车数量的依据。 《意见稿》中明确规定,共享单车企业对注册用户采取实名制注册登记,不得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共享单车服务,依法制定安全骑行规范停放守则、文明用车奖惩制度;为使用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对共享单车交通事故履行协调义务。 同时,共享单车企业要运用电子地图、电子围栏技术手段实现运营维护和停放秩序智慧化管理。未按照要求做好车辆停放管理,影响市容环境的,由城市管理部门依照城市道路、市容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处罚。 若共享单车乱停乱放,影响市容环境或者妨碍其他车辆、行人正常通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规定的代履行情形的,城市管理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依法实施代履行,相关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如有修改意见,可在9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意见、建议提交至市城管委市容秩序科。 联系电话:6235235 电子邮箱:893324787@qq.com 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1号3号楼206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