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文章被和谐的概率我们认为达到99%,所以也不写其他的了,就写标题上的内容。这个事情本身昨天晚上就有网友告诉我们了,当然,我们是肯定不能发的,有资格发布的只有官方机构。但是老实讲,我们其实并不认为是辟谣,谁吃饱了没事忽然去造谣这种事情,大概率肯定是有风声传出来了。我们都知道,中国很多“死亡”是需要走“流程”的,不是你想死就能随便死的,哪怕生理上已经死亡,没有走完流程这个消息是无法公布的。你昨天辟谣没去世,今天宣布去世了,从科学上来说,当然昨天没去世而说去世肯定就是谣言,但是对于群众们来说,昨天去世和今天去世有区别吗?这种昨天辟谣今天核实的情况反而会混淆视听,很多人接收消息并不是实时的,他可能只收到了昨天辟谣去世的消息,哪怕你今天告诉他确实去世了,他可能依然会信誓旦旦的反驳你,说都是谣言。网上的很多争论其实就是这么出来的。其实我们是非常支持官方发声的,这个级别的人物,包括之前的袁隆平,本就应该只有权威官媒发出第一个声音。这种事情的发言权,绝对不能让渡给众多难以及时监管的第三方媒体,不然面对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会出大乱子。做法是没错的,但是处理手法太糙,不应该用辟谣的方式来把第三方媒体的东西堵回去,可以说正在核实调查,单单一个辟谣,等于变相的把公信力打下来。以我们上海为例,当年不知道何时,就有消息传出上海的闸北区要取消,然后和静安区合并,随即马上就被宣布为谣言,传出这个消息的人还被处理了。但是呢?几天过去,真的2区合并了,闸北区没了,只剩下一个静安区,群众哗然,我们找了一下,10年前的媒体报道:我们回到杨振宁这个事情,除非杨老身体绝对健康,啥事没有,你辟谣ok,本来就应该辟谣,但是如果杨老的健康已经出现重大问题,已经处于一个比较危险的境地的话,你可以说杨老还在抢救观察等等,客观上可以达到“辟谣”的效果,以正视听,事后也不会被“打脸”,特别是对于公信力来说也不至于影响的那么大。直接一个辟谣,相当于打脸了,事后群众的感受是非常差的,大家不会去分辨昨天的事实是什么,今天的事实是什么,大家只关心这几天有无去世,有的话你这个辟谣就是有问题,公信力直接下降。为何后续很多官方辟谣大家反而都不信的原因就在于此。你要辟谣,同时你就有义务必须去“澄清”,比如杨老,你辟谣没有去世就必须带上现在的健康情况,否则简单粗暴的辟谣效果是适得其反的。谣言对社会危害巨大,正因如此,辟谣才会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在当下的社会语境中,辟谣行为天然就带有一层道德光环,任何人一旦打出“辟谣”的旗号,其公信力好像就自动晋升了一个级别。然而,道德光环并非“金刚不坏体”。每一次类似事件中发生的“辟谣”,都会严重损害辟谣本身的正当性与公信力,更不要说还有个别人打着“辟谣”的旗号造谣。我们都听过“狼来了”的故事,前后打脸太多,会让辟谣的公信力彻底消失,到那时,辟谣者难免陷入困境——就算辟谣内容是真的,公众也未必愿意相信了。与此同时,乱辟谣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也是对那些被无辜扣上“造谣”帽子的人的伤害,是对追问真相者的侮辱,只会让真相变得更加难得,这是社会应当避免的现象。同样道理,在我们接下来要写的“野孩子”事件里,官方的通报也成为众矢之的。视频里,孩子快速地四肢并用奔跑,嘴里叼着一个球,赤身裸体以狗的姿势蹲坐在地上。家人去屋子里,他一个人蹲坐在外面的台阶上等。“父亲”出来了,孩子就把球叼给他。这和养狗有什么两样?其“父母”不仅衣冠楚楚,还抱有一个正常穿着的幼儿。根据媒体的报道,红星新闻记者从云南大理南涧彝族自治县无量山镇政府获悉,有网友在雅西高速四川石棉服务区拍到的疑似“野人小孩”并非野人,也无虐待情况,其家庭条件还不错,家有房车经常外出旅游,监护人俱在。至于视频中孩子呈现的情况,可能是抚养方式不同。我们都傻了:请问什么是“无虐待”?“抚养方式不同”?特别是四川属地相关警方介入核实,确认其监护人俱在,这一家人是从云南方向来四川的,经核实没有违法犯罪情况发生。据网友提供的线索,该小孩和家人来自云南大理南涧彝族自治县无量山镇某村,同行者包括其父母和更小的弟弟或妹妹。还有记者从南涧县无量山镇人民政府获悉,视频中的小孩及所在家庭确实来自该镇某村,其父母(监护人)俱在,该家庭有两名小孩,被网友拍到的是其中大的小孩。该儿童不是所谓“野人”,也没有被虐待的情况发生,他们生活在山上,可能是因为父母的养育方式,导致其出现不穿衣服、爬行等行为。无量山镇政府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虽然这名儿童未穿衣服、头发凌乱,但其家庭经济情况不错,家里有房车,一家人经常出去旅游。“儿童父母没有工作,家人在扶持支持。”工作人员表示,政府已经注意到网上相关视频和新闻报道,关于这名儿童是否未上户口等问题,当地已经展开进一步调查。什么叫“抚养方式不同”?什么叫“没有违法犯罪”?这是一个正常人都会感到恶心的行为,在大部分国家是要判重罪的,结果执法机构最关心的是有没有户口。如果发生在其他国家,比如野孩子吉妮案。在被执法机构发现的那一刻,孩子将会立刻置于临时紧急监护之下,通常会住院。而父母会被即刻逮捕,并被起诉虐待儿童罪、忽视儿童罪等重罪。这也是为什么类似的案例中的孩子都是被禁足关在家里的,邻居也根本不知道有这样的孩子。根据媒体的报道,这家人的家长绝对是故意的,附近的村民都看不下去想帮一下都不行。第一,这是不是打着教育的旗号实施虐待?因为孩子的形态我们都看到了,行为举止已经有了野生动物的特征,回归自然的教育理念所导致的结果是孩子成为被大家误解的“野人”形态,这样的教育结果,真的不是实质上对孩子的虐待行为吗?第二,家长的教育理念是否有理论科学依据?回归自然本身是对的,这是为了让现在的孩子能够脱离城市里的高楼大厦和电子污染,更亲近大自然,体会真实的自然环境,但回归式教育并不代表野蛮式教育,把孩子融入自然变成被自然所伤害,这样的教育依据在哪?第三,孩子的安全如何保障?说是教育,那么家长是否应该陪着一块呢?孩子不光吃着地上的食物,身体方面的损伤看着也很多,万一发生食物中毒或者安全意外,这时又该如何应对呢?家长是监护人,意义就在于监督保护,一句回归自然,就可以抹去父母对孩子监护人应负的责任吗?第四,孩子真能接受这样的教育方式吗?家长可以说自己的教育理念如此,但孩子是否接受呢?当家长觉得我在教育,孩子和旁观者觉得你这就是虐待,这样的家庭教育真的就凭家长的一句话就可以名正言顺了吗?目前这个家里,两个孩子都没上户口,今后的读书、医疗、出行都很难保障,这要说都是家庭教育理念故意为之,那请问弃婴是否也都可以找这种家庭教育的理由呢?这是完全无视《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也是在挑战社会的良知。父母行为不能以教育为借口侵害孩子的基本合法权益,当地应该严肃对待此次事件,让野人小孩能在社会的持续关注下重新穿上衣服,走进课堂!当地是失责的。但凡看过网传视频都不会无动于衷,看得真是火气一下子就上来了。应该先把野人小孩的父母抓起来!让这对父母上法庭跟法官去解释吧!虐待罪里,不就是包含了冻饿,所谓不给饭吃、不给衣穿或有病不给治疗之类的。一年四季,就是虐待罪的必要特征,行为已经具备经常性、一贯性、长期性。持续时间长、屡教不改(当地劝了不改)、被害人是年幼的幼童。这些已经具备虐待罪的构成要件。虐待罪一般是自诉,但对象是年仅3岁的幼童,以上属实就应该提起公诉了。事实上,孩子的岁数都无法确定,现在只是估算的3岁,实际可能更大,因为营养不良,人长得非常小。也有网友猜测,之所以这么搞可能是为了在外网直播赚钱:有志愿者去当地问情况,让我们非常寒心的就是当地的村民似乎也没当回事……显然,这个孩子目前身心已经遭到极大的摧残,如果不及时救助,日后恐怕一切都晚了。期待这个事情能早日解决!否则太揪心了!!!同时我们忽然联想起中国很多地方都有“野人”的传说,莫非……不敢往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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