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终止医药机构门诊慢特病医保服务的公告广大参保群众: 为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管理,依据《湖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的相关规定,公告如下: 1、对大冶市老百姓宏维半岛大药房店等3家医药机构医保协议予以解除(主动申请),自解除日期起,不再具备医保定点服务资格,参保人员所产生的医药费用,医保基金将不再予以支付。 2、对湖北吴都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冶雨润店等4家医药机构门诊慢特病医保服务予以终止(主动申请),自终止日期起,该4家医药机构不再具备门诊慢特病医保服务资格,参保人员所产生的门诊慢特病医药费用,医保基金将不再予以支付。(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大冶市医疗保障局 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股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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