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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黄石市2026年民兵征集公告民兵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是实现祖国统一、保卫国家安全的重要力量。革命战争年代,民兵为实现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作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和平建设时期,民兵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黄石市2026年度民兵整组工作已经全面展开。为加强全市民兵组织建设,提升民兵队伍专业化水平,打牢遂行应战应急任务能力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法律规定,黄石军分区发布倡议,号召全市符合条件的公民积极参加民兵组织。一、参加民兵组织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有关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完成民兵和预备役工作。”每个公民都应当主动增强国防观念,积极履行国防义务,关心支持和参与民兵建设,积极主动加入组织。二、民兵工作的主管部门《民兵工作条例》第五条规定:“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是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负责本区域的民兵工作。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设立的人民武装部,负责办理本区域、本单位的民兵工作。”第七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民兵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民兵工作,组织和监督完成民兵工作任务。地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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