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昨天写的事情越来越多的媒体开始质疑了。 在我们昨天贴出的这个法院的民事判决书里,女方称经常受到家暴,受到男方的威胁恐吓,那为啥转过头又说,两人感情很好,没有破裂~坚决反对离婚这不是前后矛盾吗?既然感情很好,女方称所谓常被家暴?一边说常受家暴受虐待,一边又说夫妻感情好反对离婚。那只有一个解释,拖时间~!婚姻延续时间超过1年以上,几十万彩礼就成了纯利润了有法律博主指出问题所在: 有博主尖锐的指出:这类案件其实反复发生过很多次。一般都是女方为了“化债”找男方结婚要彩礼。正式登记结婚之后,就发一个声明,表示拒绝和男方发生关系。男方想着离婚维权,女方就强调感情未破裂。坚持要求法院判决不离婚。法院当然也会判决不离婚。如果男方想要离婚再合法的找人结婚,就必须求着女方以放弃索回彩礼为代价,求女方和他协议离婚。不然就是拖几年再说。到时候可能能离婚,并且判决要回部分彩礼。 大众看见类似案件第一反应是“骗婚”,但是严谨意义上是绝对不能用“骗婚”这个词的。之前几天就已经有大V集体发文来批判过相关案件,基本都是统一批判男方的思想有问题,是想着买卖婚姻,才会遭遇财产损失。原因很简单,因为女方的行为完全合法,法律又没有错,那么只能是男方的思想有问题。大众一般理解上,觉得夫妻间发生x行为是天经地义的。而给彩礼是为了缔结婚姻。女方索要了高额彩礼又发声明拒绝和男方发生关系,就是欺诈。但是现实中我国的彩礼不是买卖婚姻,是属于男方给女方的“特殊赠予”。满足条件后,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
未登录访客您好,请登录之后查看全文... 登录 | 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