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
黄石港区发布了一则
房屋协商搬迁公告
具体如下
为落实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的城区还建历史遗留问题整改工作,加快张司墩地块还建房建设工作,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对方家墩片张司墩B地块房屋进行协商搬迁,按照《方家墩片张司墩B地块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补偿,由黄石港区住房保障局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权利人签订协商搬迁补偿协议,如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搬迁协议户数达到总户数的100%,则发布房屋征收公告实施征收;如未达到100%的生效条件,则停止本项目实施。
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协商签约工作。
方家墩地块区位图
一、黄石港区住房保障局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如发布房屋征收公告时补偿方案发生调整,对已签订协商搬迁协议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补偿。
二、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后,被征收人签订的协商搬迁补偿协议自动转为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三、协商搬迁实施单位:黄石港区方家墩片张司墩B地块棚户区改造工作分指挥部。
四、签约期限:2020年11月17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五、协议生效后政府同时收回搬迁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六、黄石港区人民政府于 2019年4月19日发布的《黄石港区方家墩片张司墩B地块房屋协商搬迁公告》废止。
特此公告。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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