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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 记者从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获悉 近日该局就关于继续执行 《黄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 市场租金标准》的相关事项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黄石市2021年发布的租金标准《黄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黄建〔2021〕27号),已于2023年底获准继续执行两年,现在两年即将到期。 由于市场租金浮动指数不明显,大体处于平稳状态,结合目前房地产市场租赁现状,拟将2021年发布的《黄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继续延期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如有异议,请各社会主体于11月27日17:00前,将反馈意见发送至409772915@qq.com。联系人:詹女士;电话:0714—6203326。 2021年发布的《黄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就黄石市公共租赁住房市场基准租金水平进行了规定,明确根据区段租金分布情况,结合可比实例实际情况,以仅能满足基本入住需求的简装水平为基准,将公共租赁住房市场基准租金标准划分为五类区域,并公布了黄石市社区及区段分布情况。 《黄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市场租金标准》还就黄石市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市场租金计算公式及调节系数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在同一类区域内,公共租赁住房的装修情况、户型布局、房屋楼层、房屋成新越好,周边生活配套设施越齐全,则租金相对较高,反之则租金相对较低。 (一)公共租赁住房市场基准租金标准 根据区段租金分布情况,结合可比实例实际情况,以仅能满足基本入住需求的简装水平,划分得出公共租赁住房市场基准租金标准为五类区域。公共租赁住房市场基准租金标准如下表:
(二)黄石市社区及区段分布情况
(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市场租金计算公式 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市场租金(备案租金)=区域基准租金*(1+装修情况调节系数)*(1+周边生活配套设施调节系数)*(1+房屋户型布局调节系数)*(1+房屋成新调节系数) (二)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市场租金调节系数明细表 根据对黄石市住宅房屋及公共租赁住房市场调查情况,租金参考调节系数明细表如下:
分为不齐全、一般、齐全,对应调节系数分别为-3—(-1)%,0%,1%—3%; 一般:小区400—600米范围内有商业配套; 分为不齐全、一般、齐全,对应调节系数分别为-3—(-1)%,0%,1%—3%; 一般:小区400—600米范围内有生活配套; 分为不齐全、一般、齐全,对应调节系数分别为-3—(-1)%,0%,1%—3%; 一般:小区400—600米范围内有小学或中学; 分为不齐全、一般、齐全,对应调节系数分别为-3—(-1)%,0%,1%—3%; 一般:小区400—600米范围内有医疗机构; 分为较差、一般、较好,对应调节系数分别为-3—(-1)%,0%,1%—3%; 一般:小区400—600米范围内没有建筑施工、集贸市场、大型工业厂房; 分为较差、一般、较好,对应调节系数分别为-3—(-1)%,0%,1%—3%; 一般:小区绿化率20%—30%; 分为较差、一般、较好,对应调节系数分别为-3—(-1)%,0%,1%—3%; 一般:小区临生活次干道; 分为较少、一般、较多,对应调节系数分别为-3—(-1)%,0%,1%—3%; 一般:200米范围内有三条公交线路;
(三)公共租赁住房到户合同租金计算公式及房屋层次调节系数 公共租赁住房到户租金(合同租金)=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市场租金(备案租金)*(1+房屋层次调节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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