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日报八年不交保险
本应积极宣讲法律、带头执法、监督违法的《黄石日报》,却纵容下属单位长期故意违法,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八年的员工未缴纳“五险一金”。 2008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之间,肖文应在《黄石日报》下属单位黄石市东楚传媒广告有限公司工作整整八年,先后任职《东楚晚报·家居(旅游)周刊》编辑、广告业务员、黄石日报社阳新分社经营总监等。2007年12月下旬,《楚天都市报·鄂东新闻》即将休刊,东楚晚报·周刊部负责人联系我到周刊部工作,任家居周刊编辑并筹备创刊。2010年下半年,《楚天时报》筹备创刊,东楚传媒广告公司担心原鄂东新闻人员返回原单位才与我们(时约6人)签订劳动合同,但以合同需要办理领导签字盖章手续为由,一直将劳动合同留置不交还员工。2014年8月调任黄石日报社阳新分社任经营总监(期间只缴纳11个月的社保及住房公积金),2015年7月又调回到广告公司工作,2015年12月31日从黄石日报社离职。2020年5月20日,本人查询自己的退休资料时意外发现,报社竟然长达八年时间未给我交纳“五险一金”。 黄石日报长期故意违法不给员工缴纳保险不是偶然的,从本人到报社请求解决保险时,四名官员的做派就可见一斑。2020年9月上旬,本人去报社请求处理保险问题时,先后找到广告公司总经理寇文生、报社人力资源部部长孔晓红、经营办主任冯和平、副社长胡向东,全都是“一推了之”,形成了完美的循环推诿!寇文生,时任广告公司第一副总经理(后任总经理),应该是本次违法行为的策划者和参与者,本人找他解决保险问题时,竟然说“工资人事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去找孔晓红”;孔晓红,作为报社劳动人事部门负责人,也称不知情,先推广告公司、再推财务部,最后推向经营办;经营办主任冯和平也以不知情叫去找报社分管劳动人事的副社长胡向东,衙门高深的胡社长大人也是说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叫我还是去找广告公司。这四位官员完全没有一个处理问题、解决问题的态度。 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给劳动者办理社保手续、缴纳社保费是《劳动法》明确规定的义务。 《黄石日报》是市委、市政府的喉舌,既是宣传和传播党和国家大政方针政策的重要平台,又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关爱民生、舆论监督、为社会发声的平台和媒介,是党和政府联系社会民众的桥梁和纽带,应该模范践行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但令人遗憾的是,先是迟迟不签订劳动合同,后在竞争对手创刊前为了保持人力及资源优势才签订劳动合同,还遮遮掩掩地留置合同;最为关键的是不按劳动法规定为员工缴纳“五队一金”。其所作所为,知法犯法,故意违法,是典型的“灯下黑”!严重的侵害了员工的劳动保障权益,不仅给员工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给员工的生活及精神造成了现实的伤害及痛苦,导致员工有病不能享受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障,购房不能享受公积金垫付首付款及承担商贷高利息等诸多损失,可能导致员工年老退休后没有退休金的来源,没有医疗保障。更为重要的是,黄石市东楚传媒广告公司不是一般企业,身披党报外衣,其所作所为,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形象! 在全民奔小康、实现习近平同志中国梦目标的大好形势下,党报“灯下黑”谁来整治?身披党报或政府外衣的无良企业违法谁来监管?老百姓合法权益如何保障?公理何在! (肖文应 133299300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