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就业局将对各地开展的补贴性职业培训进行跟踪,对急需、紧缺且培训成本较高、就业成效好的培训工种,按照程序报审后适当提高培训补贴标准。
黄石市首批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
所属产业(行业) | | | 茶叶加工制作工、柑橘种植工、香菇种植工、苎麻种植工、栽桑养蚕工 | | | | 车工、钳工、电工、铣工、铸造工、电焊工、叉车工、汽车装配工、冶炼工、服装缝纫工、制鞋工 | | 电子装接工、检验工、程序员、软件(硬件、测试、系统、数据库、通信)工程师 | | | | 砌筑工、钢筋工、混凝土工、架子工、管工、防水工、木工、石(砖)雕工、施工员、古建资料员、彩绘油漆工 | | | | 育婴师、美容师、美发师、家政服务员、物业管理员、失能人员护理、物流员、职业指导员 | | | | 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师、3D打印操作员、无人机操作员、工业机器人应用与维护 |
关于开展黄石市2019年“东楚英才”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一、申报项目及条件
(一)创新英才。申报人申报时来黄企业工作时间一般应在1年以上(即2018年9月1日前来黄工作,并签订工作合同)。申报人应为主持企业重大科研任务、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领导市级以上创新基地(平台、机构)的科技创新人才。同时还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曾荣获省级及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等科技创新荣誉(奖项),或拥有自主发明专利等重要科技成果; 2、具有在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国内外知名企业,或相关专业科研机构等单位中从事技术研发、技术管理工作经历,现在我市企业从事科技研发的专业技术人员; 3、我市企业引进的符合黄石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急需紧缺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正高级职称人员,或引进的年薪在20万元以上各类科技研发人才; 4、现为各类市级及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各类研发(创新)平台的首席科学家、领军人才或技术负责人; 对已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且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对象,申报后可直接认定。
(二)创业英才。申报人在黄创办企业时间在1年以上、5年以下(即2014年9月1日之后在黄创办企业,于2018年9月1日前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为第一大股东或最大自然人股东,如与我市现有单位及自然人合作,持股比例应大于30%; 2、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行业核心技术,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并能实现产业化。同等条件下,具有在世界500强、中国500强等国内外知名企业中,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3、企业注册资金实际到位不低于50%,无不良诚信记录; 4、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50万元; 符合我市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急需领军人才,可放宽公司注册时间、持股比例等要求,破格申报。对已入选省级及以上人才计划,且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对象,申报后可直接认定。
(三)青年英才。申报人在本单位科研和技术管理岗位取得较高学术成就或经营管理业绩,产生良好社会影响力,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参与过本地本单位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或技术管理工作。申报时一般应在黄企业工作1年以上、3年以下(即2016年9月1日以后来黄工作,2018年9月1日前签订工作合同),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9年9月1日后出生),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人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现在各类市级及以上产业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各类研发(创新)平台工作,承担(参与)过至少1个以上重大科研项目,并已取得同行业认可的相关成果。 在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黄石大冶湖高新区、黄石新港物流园区和新经济领域中有关企业工作的人员,涉及第2、3条的相关条款可适当放宽。 对已入选我市“东楚英才”计划、“重点产业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的专家不再申报上述所有项目。
二、申报材料内容要求
1、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市属国有企业党委出具的申报情况报告;
2、项目申报书(见附件); 3、附件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2)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复印件; (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5)领导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作为团队核心成员参与过项目的由项目负责人出具证明材料; (6)奖励证书复印件; (7)破格说明等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对创业英才,附件材料中除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验资证明、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部门出具的近年来的完税证明,以及各地组织部门提供的企业实地核查材料。
三、联系方式
市委人才办(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联系人:钟亚琳,联系电话:0714-6368870 办公地址:下陆区杭州东路1号人大楼919室 原文及相关附件请登录黄石党建网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