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期间致全市驾驶员朋友们的一封信
全市驾驶员朋友们: 今年以来,在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这场严峻的斗争中,广大客(货)运企业和驾驶员识大体、顾大局、克服自身困难,自觉服从我市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同时,你们用自己的方式也主动投身到我市疫情防控的斗争之中,对我市疫情防控做出了积极地贡献。在此,我们向广大遵章守法、安全驾驶的驾驶员朋友们致以最诚挚的谢意和敬意!为了彻底打赢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在即将开始的各行各业的紧张的复产复工工作中,我们也将迎来繁忙辛劳和期盼已久的道路交通运输高潮。道路千万条,安全最重要!“爱妻爱子爱家庭,无视交规等于零”。因此,我们认为很有必要在此提醒大家,时刻绷紧“安全第一”这根弦。
一、我们想对企业说的话。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客货运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从业人员、车辆以及线路安全源头管理,严格驾驶人聘用管理、车辆维护检测和行驶线路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如果客(货)运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一旦发生有关道路交通事故,企业法人及有关责任人将承担法律责任。 2、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客货运企业所有驾驶员必须符合从事客货运经营的资质和要求,企业应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交通安全学习培训,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风险控制和事故防范能力。 3、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长途客运必须严格遵守单程运距在400公里(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营运客车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等规定,杜绝疲劳驾驶现象的发生。 4、严格落实车辆动态监管。要按照国家规定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充分发挥GPS系统的实时监控作用,加强对运营车辆的动态监控,借助科技手段保障道路运输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二、我们想对驾驶员朋友说的话。 1、做好车辆保养,严禁“病车”上路。加强对车辆安全的例行检查和日常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安全防护设施完备有效。发现车辆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要求,坚决做到不开“病车”上路。 2、合理安排作息,不疲劳驾驶。出车前应确保睡眠充分。驾车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全天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如果日间连续驾驶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2小时,要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如果身体不适,应主动提出休息申请。 3、文明驾驶,遵章守法。坚决做到不酒后驾驶、不超员载客、不超速行驶,不超载行驶。在高速公路行驶杜绝违法停车、倒车、逆行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安全驾驶,妥善应对各类紧急状况。加强车辆安全驾驶技能学习,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驾驶车辆。遇雨雾冰雪等恶劣天气以及在山区、临崖傍水道路等复杂路段行驶时,要严格遵守行车规则,降低车速,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5、文明驾驶,摒弃交通陋习。客运驾驶员要及时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遇道路拥堵时,不得随意鸣笛和强行超车;,驾驶车辆时应集中精力,严禁吸烟、接打电话,玩手机等不安全行为的发生;远离“斗气车”、不开“霸王车”。 车祸猛于虎,安全高于天。请务必安全谨慎驾驶,文明规范运营。让我们一起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奋力夺取黄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的全面胜利!
黄石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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