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捷登录
手机扫码登录更安全
513
最近,有市民反映个别机构通过“代缴社保”“社保挂靠”等名义,收取一定数额的“挂靠费”“管理费”,将灵活就业人员“挂靠”到单位参保,从而违规享受企业社保减免政策和失业保险待遇。
8月10日,市社保局发出通告,提醒参保人员谨防挂靠单位违法代缴社会保险费,切莫以身试法。
社保“挂靠”不靠谱
疫情期间,国家为减轻企业负担、助力复工复产,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个别机构借机打起了“小算盘”,称“挂靠”单位缴费既可少缴社保费,又可在“挂靠”结束后“解除”劳动关系从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有的代办此项业务人员甚至“算好账”:每月仅需缴纳“五险”592.2元,较之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缴费“节省”306.8元。
据介绍,按照《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即“五险”。随“挂靠”单位参保,实际上本人承担了全部费用,但因与“挂靠”参保单位并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享受社保待遇和减免社保费均需承担法律风险。同时,“挂靠”单位具有盈利性,每月还要额外收取一笔“挂靠费”,而其一旦卷款跑路,还可能造成个人财产上的损失。
违规又违法还影响个人征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或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也就是说,“挂靠”参保人员,实际与参保单位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其行为实质是骗取参保资格,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被列为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这就意味着会被限制乘坐飞机和一定等次的动车;失信信息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影响个人征信等等。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个人可自愿申请参加养老保险
黄石市社保局郑重提醒
切莫误信不法分子的谎言,违规参加社会保险、骗取社保待遇或社保基金支出均属违法行为,一旦查实,不仅个人将被列为严重失信人“黑名单”,而且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遇到“代缴社保”“社保挂靠”参保缴费、收取“挂靠费”“管理费”等情形的,可及时举报,举报电话为:0714—6574023。
收藏0回复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在黄石 ( 鄂ICP备12002244号-6|鄂公网安备 42020202000105号 )
GMT+8, 2024-4-25 17:53 , Processed in 0.387518 second(s), 25 queries , Gzip On, MemCached On.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