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在交易管理、疾病监测和防控、收容救护体系等领域存在短板。
在野生动物交易管理方面,由于涉及农业农村、林业、公安等诸多行政部门,虽然每年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行动,但由于没有构建政府主导、各相关部门参加的野生动物市场监管联席监管机制,使得联合监管没有形成常态化,整体合力有待提高。“群众等第三方对野生动物的监管力度不够、新技术手段运用不足,专业技术人员依然短缺等问题也影响了对野生动物交易管理工作的开展。”胡军说。此外,我市野生动物疫病监测和防控环节力量薄弱问题也较为突出,相关工作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
我市野生动物疫病联防联控机制同样有待健全,野生动物疫病监测体系不完善、监测覆盖不全面。李莉在调研中发现,虽然我市先后成立了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阳新网湖省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网湖、保安湖、大冶湖候鸟疫源疫病监测站等野生动物疫病监测机构,但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不到位,没有实验室作为野生动物疫病监测的科技支撑,导致我市野生动物疫情日常监测停留在巡防检查的层面,缺少病理检查、病原学检查等科学检查环节。由于没有实验室,我市只能完成省定的抽样送样检查任务,疫情的主动监测预警不够。
同时,目前我市野生动物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主要是针对网湖、保安湖、大冶湖等重点湖库水域开展候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防控,而对其他地区、其他疫情监测工作投入较少,尤其是对非洲猪瘟的监测防控力度仍显不足。
“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赋予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定职责,也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以及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石梅娇委员表示,目前我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还存在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经费投入不足、社会氛围不浓等问题亟待解决。
目前在我市栖息的国家二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有江豚、大鲵、胭脂鱼等物种,三级保护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有黑斑蛙、棘腹蛙(两栖纲)和乌龟、鳖(爬行纲)等物种;省级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有长吻鮠、黑斑蛙、棘腹蛙、棘胸蛙、湖北金线蛙等物种。相比陆生野生动物,公众对水生野生动物的认知度不高,不知道哪些是属于国家保护,对于保护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也缺乏必要的了解,保护的难度更大,也需要投入更多的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