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鼠年除夕,牛年新春如期而至,一些市民仍选择用燃放烟花爆竹的形式辞旧迎新。然而,烟花燃放不当却可造成灼伤。2月11日晚20点至23点,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灼伤急诊,就接连收治了3起因烟花燃放引发的灼伤意外!小欣欣虽然手捏在烟花尾部非燃烧部分,却也因为手持的这根烟花“烧过头”了,而灼伤了柔嫩的小手,被家人紧急送往医院治疗。除了一岁的小欣欣外,该院灼伤急诊在除夕还接诊了两起灼伤意外。32岁的王先生家住闵行,年夜饭后,想起自己还有存放了几年的小烟花可以为家人助兴。不曾想,放的时候烟花直接蹿到了身上,并点燃了衣服。在他反应过来脱衣服的过程中,火势随着他的衣服从脖子一路下行直达腹部,吓坏了他和家人,于是赶紧叫了120到瑞金医院烧伤急诊就诊。据护士长周洁介绍,王先生烧伤总体面积达6%。而62岁的老刘家住青浦,晚饭后在家附近围观他人燃放高射烟花。因为相隔十多米,自认为很安全,但窜出的火苗却不偏不倚地“射中“了他的手背,造成灼伤。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遇到突发烟花爆竹灼伤一定要保持冷静,记住“脱、泡、包、送”四字口诀,力争将伤害降到最低。
全国多地频发儿童被鞭炮炸伤事件
据瑞金医院灼伤整形科主任刘琰介绍,随着全国多个城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的实施,因燃放烟花爆竹导致烧、烫伤事故的发生数量明显减少,但并未完全杜绝。2月11日,除夕夜青岛交警青平高速公路大队指挥中心接到一起揪心的求助。有个两岁孩子被鞭炮炸伤眼睛,因当地医院治疗条件有限急需送往江苏路青大附院。患儿一家来自莱西,当晚吃完饭,孩子跟着大人放鞭炮,没想到被炸伤了眼睛进医院。2月5日,家住连云港的10岁男孩小杰(化名)在庆祝“南方小年夜”时燃放鞭炮,不慎被炸伤面部,当地医院检查报告显示:小杰除头面部4%TBSA面积的II度火焰烧伤外,同时还有严重的面部、双眼和颅脑外伤。眼周软组织肿胀、右侧眼眶骨折、晶状体脱位、额叶出血。为得到更好的治疗,小杰于伤后三天后被转送至瑞金医院灼伤整形科。经眼科、神经外科、麻醉等多学科会诊,为小杰紧急实施了眼科手术。2月7日,福建长汀几个小孩往井盖里扔鞭炮,井盖和地砖瞬间“飞上天”,一个孩子被炸飞几米高。2月3日,甘肃白银,两个孩子一边走一边放鞭炮,大人就离他们一米远。忽然间一个男孩将鞭炮扔进窨井,井盖瞬间飞起,两个孩子均被炸伤昏迷送往医院抢救。刘琰表示,新春佳节,大家还是要注意安全,谨防灼伤、烫伤,切莫让孩子留下一生遗憾。尤其是烟花爆竹往往可造成深度烧伤、遗留瘢痕愈合,严重者甚至威及生命。从医生角度我们不建议儿童燃放烟花爆竹。如果确实要放,最好有大人的监护。另外,不要在窨井盖旁边以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燃放。
网上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 朋友圈转发也要担责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销售越发火爆,“网红烟花”也备受关注,你朋友圈里有卖烟花的吗?
有人在朋友圈售卖某网红烟花并标注可送货上门 如果在朋友圈看到这种消息,或者朋友要求你帮忙转发一定要小心了,千万别转!作为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特殊产品,国家对烟花爆竹的销售实行严格专营专控。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2019年,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钱熊飞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表示,购买烟花爆竹一定要从正规销售点购买烟花爆竹,不要从网上购买,网上销售烟花爆竹是违法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教授王贞会:
商家如果在朋友圈发布销售信息是一种指示性或者提示性的信息,即告诉大家去指定地点购买烟花,不算违法。
如果在朋友圈发布的信息中,交易地点不是指定销售地点,包括送货上门这种方式,不管有无销售许可证都涉嫌违法。
有发布售卖烟花信息的发布者并无烟花实体店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很多人会帮朋友转发此类广告,一旦所销售的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转发者均要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法学博士吴锋: 如果通过微信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的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