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发布《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关于黄石南北大通道黄石港段房屋征收协商搬迁公告》,快看有没有你家?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关于黄石南北大通道黄石港段房屋征收协商搬迁公告为进一步完善交通网络、快速对接鄂州花湖机场,打造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推动同城化、一体化发展,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根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北大通道规划道路征迁工作的会议纪要》及黄石市城市建设指挥部有关文件精神,经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黄石南北大通道黄石港段房屋进行协商搬迁,按照《黄石南北大通道黄石港段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予以补偿,由黄石港区住房保障局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凡在该征收红线范围内的房屋、构筑物及其它附属物的所有权人均为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应当服从项目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
一、搬迁范围:黄石南北大通道黄石港段房屋征收规划红线内,沿线涉及花湖水厂、东方装饰城、三江共和城、猛汉酒业有限公司、花湖农场、倚湖园、区国资公司、晟辉公园府、仁智山水等多家单位房屋和土地,地面占地面积约159亩,征收房屋及建(构)筑物面积合计约26574平方米。具体户数以实际签约为准,具体面积以测绘报告为准。
二、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三、房屋征收部门:黄石港区住房保障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黄石南北大通道黄石港段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花湖街道分指挥部,联系电话0714-6519547。 黄石南北大通道黄石港段房屋征收工作指挥部沈家营街道分指挥部,联系电话0714-3284607。
五、签约期限:2021年4月15日起至2021年7月15日止。 特此公告。 黄石港区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