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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 黄石市同步扩大缓缴企业三项社保费政策实施范围 延长缓缴期限

发表于 2022-7-25 17:15:06 | 查看: 15736| 回复: 3| 来自湖北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

在落实特困行业

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

(以下称三项社保费)

政策的基础上

我市也同步扩大政策实施范围

延长缓缴期限


据了解,目前省集中企保信息系统已按照相关部门提供的企业名单,对已参保的“五类困难行业”、“十七类困难行业”企业进行标识。符合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的参保企业可线上、线下申请办理。


办理对象为税务提供五类困难行业和十七类困难行业名单内单位,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组织。参保单位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选择“特色服务”,登录“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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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办入口


7月25日省集中企保系统开机运行后,五类困难行业缓缴可通过登录弹窗点击“确认”,自动跳转至“2022年定向阶段缓缴期确认”,选择险种类型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选择“缓缴原因”为“五类困难行业缓缴”;选择“缓缴类别”,如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运输、水路运输、铁路运输;填写缓缴起止时间,养老保险缓缴结束时间不能晚于2022年12月;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十七类困难行业缓缴,可通过登录弹窗点击“确认”,自动跳转至“2022年定向阶段缓缴期确认”,选择险种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选择“缓缴原因”为“十七类困难行业缓缴”;填写单位经营情况,月份、收入(万元)、支出(万元),填写本年度存在亏损的信息,月份仅限录入2022年度月份,不能晚于当前月份,填写一个月即可。填写缓缴起止时间,养老保险缓缴结束时间不能晚于2022年12月;失业、工伤保险缓缴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组织缓缴网上办理流程,可通过搜索进入“2022年定向阶段缓缴期确认”,选择险种为“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选择“缓缴原因”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社会组织缓缴”;填写单位经营情况,月份、收入(万元)、支出(万元),填写本年度存在亏损的信息,月份仅限录入2022年度月份,不能晚于当前月份,填写一个月即可。填写缓缴起止时间,缓缴结束时间不能晚于2022年12月。


所有险种缓缴信息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生成“缓缴社会保险费承诺书”;核对承诺书内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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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黑笑对人生 2022-7-29 09:35 点赞 +1
小蛋黄 2022-7-26 23:56 点赞 +1
真的好无语 2022-7-25 19:17 点赞 +1
发表于 2022-7-25 19:17:46 来自手机 | 来自湖北
疫情快过去吧 大家都好好难
发表于 2022-7-26 23:56:16 来自手机 | 来自湖北
不交可以吗
发表于 2022-7-29 09:36:08 来自手机 | 来自湖北
我的还没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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