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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通道] 人武部职工违建,历时三年数百次举报,大冶市规划局局长成国胜放任不管,实为暗中支持

发表于 2016-1-13 13:51:14 | 查看: 154860| 回复: 4| 来自湖北
武装部干部违建,历时三年数百次举报,
湖北省大冶市规划局长成国胜放任不管,实为暗中支持

       违建业主鲍加胜,系湖北省大冶市人民武装部干部,2012年与某开发商(无开发资质)共同开发位于大冶市中心城区伍家垅巷邻街房屋,作为商业门面和住宅售楼。从2013年8月至今两年多时间,在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建设情况下,违法建设至七楼,四邻举报数百人次,大冶市规划局不管,导致违建成功。有时虽已停工,但未依法处罚。有关部门也未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追责处理。

       一、鲍加胜房屋违建情况

       鲍加胜于2013年8月未批先建,打好了地基;2014年8月在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情况下,违建至六楼;2015年5月,虽办了证,但未按规划实施,继续违建,同年5月9日因违建被大冶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汪昭焱责令停工(附通知书),10月28日市规划局让其复工,11月18日下午因违建又被中共大冶市纪委书记刘忠责令停工,可是不到一日,即11月19日市规划局又让其复工,11月23日再次被刘忠责令停工,这次不到10日即12月2日市规划局让其再次复工。2015年12月9日最后被大冶市人民政府市长李修武责令停工,2015年12月26日市规划局让其又复工2015年12月31日被大冶市查出违建办公室责令停工;2016年1月5日,大冶市规划局让其复工。2016年1月9日被大冶市查出违建办公室责令停工至2016年1月12日。

       黄石“两会”刚一结束,2016年1月13日,鲍加胜又继续违建,大冶市规划局无人管理和制止。以上每次复工之前市规划局均未进行任何行政处罚。

       鲍加胜房屋每层都超过了规划面积,特别是二至六楼前、后挑出了凉台超面积更多,另外,七楼超规划加层,做了一个楼梯冲顶屋。目前,共计超出规划面积约300m2(见照片),后面房屋基础违反规划抬高1.5米。2015年7月1日新闻媒体《楚天时报》对其违建情况进行了报道。

       二、大冶市规划局行政违法情况

       对鲍加胜的违建行为,大冶市规划局本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依法处罚,可该局却严重不负责任,听之任之,放任不管。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九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受理并组织核查、处理”的规定,大冶市规划局副局长目无党纪国法,甚至说“无证违法建设不合法?我们说合法就合法,不合法我们随时可以让他合法,凉台超规划不算违建,叫他从楼顶向下砌砖建设。”领导帮助其违建思考如何逃避打击的办法,可谓沆瀣一气。大冶市规划局局长成国胜甚至说,“天下事我都管,就不管你(张旭阳)的事(指举报鲍加胜违建行为)。违建我不管!”。
       从2013年8月起,鲍加胜的四邻大冶市交通局宿舍住户刘某、曹某、胡某及张旭阳就开始向大冶市规划局举报鲍加胜违建,多次电话、亲临大冶市规划局办公室举报;2014年8月14日至今,除上述人员外,交通局门面和张家住户及门面个体工商户陈某、程某、焦某、曹某、杨某等数百人次(有部分原始记录,附后),如此密集向该局举报;纪委,荆楚网、楚天时报等新闻媒体记者现场采访、登报、电话监督该局要求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可该局面对群众长时间如此密集的举报和纪委、新闻媒体的监督,置之不理,一个明显的违法建设,这么多人、长时间、如此密集举报,为何制止不住?难道该局有关人员与开发商或业主之间存在权钱交易?这是典型的行政不作为,难怪大冶市政府个别领导讲,“鲍家背景深厚,告倒鲍家违建胜算不大!”。

       三、法律依据及几点请求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条规定,“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依据职权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六)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而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第六十八条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城乡规划违法违纪行为处分办法》 第七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承担城乡规划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发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违反规划许可的规定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行为不予查处,或者接到举报后不依法处理的”。

       根据上述规定,请作出如下处理:
       1.对鲍加胜违法建设行为予以立即制止,依法给予拆除违章建筑、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2.依法追究大冶市规划局局长成国胜等有关人员行政不作为行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3.依法追究违建责任人鲍加胜的违纪违法责任。

      附件:张旭阳与大冶市规划局局长成国胜谈话录音整理稿

       实名举报人:张旭阳  
       联系电话:1 3 7 0 7 2 3 7 4 2 8
       2016年1月13日      
       附:
张旭阳与大冶市规划局局长成国胜
谈话录音整理稿

       谈话时间::2015年12月7日上午
       谈话地点:大冶市人民政府办公楼
       谈话内容记录:
       张旭阳:鲍加胜违法建设的事,你管不管?
       成国胜:天下事我都管,就不管你(张旭阳)的事(指举报鲍加胜违建行为之事)。违建我不管!”。
       张旭阳:他(鲍加胜)违法建设的事你管不管?
       成国胜:所有的事管,就不管你的事(指举报鲍加胜违建行为之事)。
       张旭阳:鲍加胜违建,你究竟管不管?
       成国胜:我不管。

               20160113鲍加胜在一楼违建.jpg

       2016年1月13日,鲍加胜在继续进行违法建设...没有发现大冶规划执法人员到场制止...


鲍家胜违建楼后面1.jpg
鲍家胜违建楼侧面1.jpg
IMG20151223150354.jpg
发表于 2016-1-13 22:06:32 来自手机 | 来自湖北
发表于 2016-1-14 10:28:37 来自手机 | 来自湖北
事实严重不符,居心何在
发表于 2016-1-14 11:58:01 | 来自湖北
20160114上午继续违建1jpg.jpg
20160114上午继续违建2.jpg
2016年1月14日上午,鲍加胜违建还在进行,怎么能说不符合事实呢?继1月13日网上曝光之后,还在这么张狂地违建,大冶规划局在干什么?大冶市人民政府在干什么?吃人民的饭不干人民托付的,是不是不作为?相信纪委会查处这种不作为行为!
发表于 2016-1-16 20:13:25 | 来自湖北
                                                                   大冶市规划局继续不作为!

                                          10160116违建2.jpg
            2016年1月16日,大冶市人武部干部鲍家胜家在继续违法建房,没有见到大冶市规划局执法人员到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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