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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0日上午市工商部门召开了打击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会议 会上下发了《黄石市工商局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三年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十三条”措施,严查非法集资。 《意见》提出✔从注册登记审查程序上就开始从严审查其登记注册主要事项、章程、组织机构等内容,对易发生违规、经营范围概念模糊的企业一律不予核准登记。 ✔不是金融机构、不从事金融活动的企业,在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原则上不得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支付”等字样。 ✔凡是在名称和经营范围中选择使用上述字样的企业,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分局将提请金融管理部门对相关企业予以持续关注,并将相关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 未来3个月,工商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针对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存在“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金融”“网络借贷”“P2P”“财富管理”等项目的投融资机构开展全面排查,摸清其存续状态和从事的主要业务,建立完善动态台账。 根据“十三条”意见,工商部门将利用现代化监测技术手段,加大对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户外广告显示屏等公共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经营场所显示屏等自媒体发布的广告、宣传等活动信息的监测抽查力度,提高监测监控能力,切断非法集资广告信息的传播渠道。 同时,还将加大对非法集资高风险行业的抽查力度,运用定向检查超范围经营、信息公示、建立黑名单等手段从源头上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向企业和有关部门进行风险提示。 非法集资的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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