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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杂烩] 最高法对不享有版权的照片虚构版权,进行牟利的违法行为坚决不予保护

发表于 2019-4-22 18:08:05 | 查看: 9206| 回复: 0| 来自湖北
摘要:“最高法对不享有版权的照片虚构版权,进行牟利的违法行为将坚决不予保护。”在最高法今天举行的2019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新闻发布会上,最高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林广海回应“视觉中国”声称“黑洞照片”版权为其所有一事时表示。 8 p, G6 O! c9 ^' {0 N 5 L N# V+ d, i- `7 ^# e( z1 p 林广海指出,照片作品维权问题是著作权案件审理中的一个老问题,因一些照片授权环节较多,权属的证明较为复杂。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有这方面相关案例。对于照片作品维权法律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为:1 v5 H9 i0 c9 x; C- [& f- r6 _ 第一,应当坚持法治原则,该保护的坚决保护,不该保护的坚决不予保护。坚持严格保护知识产权,但对不享有版权的照片虚构版权,进行牟利的违法行为坚决不予保护,情节严重的依法应当予以惩罚。应予强调的是,著作权的取得和行使属于民事法律关系,应当遵循著作权法的规定;与著作权有关的市场经营行为和经营模式还涉及行政管理法律关系,应当遵循相关市场监督行政管理制度。我们也关注到日前已有相关行政部门对视觉中国进行了约谈,责令其全面作出整改。 ) f; h. X. S, `5 L! s第二,应当严格审查照片作品的权利归属证据,并应严格依据著作权法和实施条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审查。要严格审查照片作品首次公开发表的时间,不得仅以当事人自行标注的可修改的时间证据作为判断发表时间的依据。在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所载的(2014)民提字第57号华盖公司诉正林公司侵害著作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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