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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没有谁是赢家。迈克尔·乔丹和“乔丹体育”的商标纠纷案一打就是8年,期间经历了被诉裁定、一审和二审,还顺带为中国司法判例贡献了一个指导案例和一个公报案例。不久前,这场8年纠纷迎来了终审判决——最高法撤销了之前的判决,并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第6020578号“乔丹及图”商标重新作出裁定。表面上看,终审确实是迈克尔·乔丹胜诉了,但是胜诉并不意味着胜利。结合“乔丹”商标纠纷案的终审判决书和乔丹体育在4月8日发布的声明,此次迈克尔·乔丹胜诉的仅有4件注册商标,败诉的有74件。这74件注册商标中,包含乔丹体育常用的25类中文“乔丹”商标、人形商标、拼音“QIAODAN”商标。在商标国际分类中,25类为服装鞋帽类,这正是乔丹体育的主营业务。因此,乔丹体育在声明中表示“该判决不会影响我公司现有商标的正常使用,也不会对我公司的正常经营构成影响。”也就不难理解了。 图源:@乔丹体育官方微博海鹏律师事务所的韩锦超律师告诉36氪,此次迈克尔·乔丹胜诉的关键在于《商标法》的第45条规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迈克尔·乔丹胜诉的4件商标注册时间正是在这五年之内。乔丹体育也同样不是这场商标纠纷案的赢家。当更多的报道用“输赢”和“胜败”的标题来放大对迈克尔·乔丹和乔丹体育的印象时,容易让人误以为乔丹体育商标已经全部被撤销。不过乔丹体育官微及时发布了声明,表示败诉并不影响公司现有的大部分商标使用,但无论是留言区还是点赞转发,均以负面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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