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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学校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幸福安宁、社会和谐稳定。6月9日,记者从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获悉,《湖北省学校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并全票通过,将于8月1日起实施。 条例共六章五十三条,以明确各方面责任为主线,进一步厘清学校安全立法调整的范围,细化校园及周边安全管理措施,为学校创造稳定、安全的良好环境。校园周边将划安全区域条例将校园内以及校园周边纳入学校安全立法调整范畴,规定学校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综合整治需要,在校园周边一定范围划定安全区域,禁止建设影响学校安全的企业、设施和场所;公安机关应当将校园及周边治安纳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立健全校园周边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优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规划;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经营场所和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等。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条例加强并细化了校园内安全管理措施,要求学校应当加强物防、技防建设,按照规定配备具有保安员资格的安全保卫人员和防卫器械。学生在校期间,中小学、幼儿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校外人员进入校园,应当经学校允许,并配合进行查验登记和安全检查。小学低年级和幼儿园应当建立学生接送交接制度;监护人或者受委托人不能按时接送学生的,学校按照规定提供照管服务。学校招录教职工和外聘人员,应当对拟录用人员进行思想品质、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和身份核查。运动场、教室、校舍交付前须进行空气检测条例规定,校园内运动场所以及教室、宿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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