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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庭审历时近12小时!今天铁山法院开庭审理唐某华等19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6月11日上午8时,随着法槌庄严敲响,唐某华等19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在铁山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省、市、区三级政法委和政法部门领导,市、区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负责人等参加了庭审观摩。庭审现场,铁山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唐某华系某建筑集团公司董事长,2011年初,唐某华到大冶市金牛镇投资建设工程,陈某开始跟随唐某华并服从唐某华指挥、领导。2011年7月至8月,唐某华在未达成征地协议的情况下强行施工,并指使陈某安排夏某、黄某、张某等多人采用威胁、殴打等暴力手段驱散阻止施工的村民。至此,以唐某华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步形成。其后,唐某华以其实际控制的房地产公司、农副产品交易市场等为依托,继续采取以黑护商、以商养黑的方式,笼络和吸纳吴某、邱某、张某、李某、柯某、黄某、程某、雷某、余某、项某、朱某等多人加入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并逐步发展、壮大。2011年至2018年期间,该组织以暴力、威胁或者恐吓、滋扰等软暴力方式,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实施多起有组织的违法犯罪,在大冶市金牛镇称霸一方,对当地群众及房地产、猪肉、混凝土市场形成非法控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公诉机关指控,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共实施违法犯罪19起,涉及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6项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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