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七届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城市”称号 2011年以来连续三次被确定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 2015年被授予“第四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 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2018以来 改造老旧小区27个 完成背街小巷整治185条 新建人行天桥7座 建成口袋公园45个 升级改造农贸市场27家 新增停车泊位2.3万个 10万个泊位纳入智慧停车系统上线运行 一批民生短板正在加速补齐 市民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升
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出台《黄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推进文明单位创建 评选表彰市级文明单位411个 推进文明校园创建 全市967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创建全覆盖 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50%以上的村镇达到县级及以上文明村镇标准 评选市级文明村镇61个 目前,我市已实现 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全覆盖 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扎实开展 共建文明城市、共享美好生活 成为全体市民的共同期盼和行动共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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