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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最近,沈阳女子晓天(化名)懵了!离职后,她将原单位告上法庭获赔28700余元。万万没想到, 原单位给她准备的赔偿款却是两筐硬币……受伤后离职她将原单位告上法庭2019年9月,晓天入职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的七悦饮食文化餐厅。“他们家一楼是烘焙,楼上是餐厅。我入职的就是一楼,负责烘焙。”晓天介绍。双方签订了试用期合同,试用期3个月,每个月工资2300元。试用期满后,晓天继续在这家餐厅工作, 但是双方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2020年8月19日,在烘焙操作时, 晓天的食指受伤。“被切片机割伤了,到医院去缝了四针。我这个工作必须要用手来操作,受伤之后就只能休假了。就是在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治疗的,缝针、两次拆线、复查,医院给我开的病假时间到9月14日。这个医药费是单位给我支付的。”晓天表示。2020年9月10日,晓天向单位提出了《离职申请》。“我本身是不想离职的,但是单位和我说休假时间太长了,怀疑休假不真实,要开除我。所以我就申请离职了。”晓天表示。离职后,晓天将七悦餐厅告上了法庭, 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未发工资和在工作期间自己缴纳的医疗保险、手受伤的误工费和营养费等费用46000余元人民币。终审判决28700余元单位让去取现金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按照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案中,单位应该支付给晓天从2019年12月开始的双倍差额工资。给员工缴纳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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