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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到政策落地仍然还有一个并没有明确期限的等待,但依然十分关注。从由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看,大家总算比较安心了,因为涉及薪酬的主要部门都齐了。那么,《指导意见》对于大家最关注的三个问题“可以发多少?具体怎么发?钱从哪里来?”是否都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原文:《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印发2017年全国启动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在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积极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在薪酬水平、薪酬结构、资金来源、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形成了福建省和三明市等地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广大医务人员守护着人民生命健康,在抗击疫情中作出了突出贡献。为更好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更优服务人民群众,近期,经国务院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印发《关于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与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相衔接,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实施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强化公立医院公益属性,合理确定公立医院薪酬水平,完善公立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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