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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能量] 新增一个假期,夫妻双方各休10天!

发表于 2021-11-15 09:37:03 | 查看: 14274| 回复: 0| 来自北京
摘要:日前,记者获悉,江西省出台《关于〈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有关问题具体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关于婚育新政的相关规定实施事宜,尤其是广受关注的婚假及育儿假等。江西省明确,关于育儿假,子女分别在0—1周岁、1—2周岁、2—3周岁,夫妻双方各休10天育儿假。 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子女的夫妻,分娩前后可以通过生育服务网上系统办理生育登记,或者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含电子证照),到夫妻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享受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生殖保健服务。江西省进一步明确,所有生育子女的,均可以在分娩前或分娩后办理生育登记,并领取生育登记回执(或电子回执)。取消办理《生育服务卡》。根据新修订的《条例》,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性22周岁,女性20周岁结婚的夫妻(含初婚、再婚,不含复婚);以及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2021年5月31日之后生育第三个子女及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再生育的夫妻。其中,第九条的相关问题,“有子女死亡或者鉴定为残疾的”,“有子女死亡”指已生育的三个子女中,一个死亡,两个死亡或者三个全部死亡的,可以生育至三个子女;“经鉴定为残疾的”指有子女经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鉴定为残疾,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无论残疾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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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nthia~ 2021-11-15 09:40 点赞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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