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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网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以下简称《规定》),主要对网络消费合同权利义务、责任主体认定、外卖餐饮民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自2022年3月15日起施行。拆封不影响商品完好即可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设置了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但实践中,有的商家会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退货。《规定》明确,消费者因检查商品的必要对商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商品完好,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商品已拆封为由主张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签收≠认可质量实践中,消费者签收商品时往往不会拆开商品详细查看。但有些网络消费合同格式条款单方规定,消费者签收商品后,不得提出质量问题,这种格式条款显然不合理。《规定》明确,有关“签收商品即视为认可质量符合约定”的格式条款无效。提供奖品、赠品需担责网上购物,商家常会附赠一些赠品、奖品,有些商品是消费者用优惠券或积分换购的,这属于商家的一种促销手段。《规定》明确,奖品、赠品、换购商品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电子商务经营者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得以奖品、赠品属于免费提供或者商品属于换购为理由主张免责。商家遵守赔偿承诺实践中,商家有时候会作出“假一赔十”等高于法定赔偿标准的承诺,消费者收到商品后发现存在假冒伪劣等损害自身合法权益的情形时,商家又拒绝履行承诺。对此,《规定》提出,消费者主张平台内经营者按照承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直播必须标明实际销售者近年来,网络直播电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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