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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我办修订了《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mrc01@cac.gov.cn。 2.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1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社会工作局,邮编10004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日。 附件: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2年6月17日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使用跟帖评论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跟帖评论服务,是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以及其他具有舆论属性或社会动员能力的网站平台,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方式,为用户提供发表文字、符号、表情、图片、音视频等信息的服务。 第三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全国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地方网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跟帖评论服务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各级网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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