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发布公告
经黄石市人民政府批准
将于7月13日上午10时
在全市范围内
具体公告如下
黄石市人民政府人民防空办公室
关于在全市范围鸣放防空警报的公告
延伸阅读
黄石防空警报试鸣为何选择7月13日?
1984年至2002年,黄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实行了防空警报试鸣制度,每年的国庆节前两天组织全市防空警报试鸣。
2003年1月1日起施行的《黄石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细则》规定,黄石市定期防空警报试鸣日为每年6月16日。选择这一天试鸣警报,其依据是1938年6月16日,为日军3架飞机首次轰炸黄石地区日期,旨在警示全市广大市民居安思危和增强防空意识。2005年2月27日,有政协委员对日军首次轰炸黄石地区日期提出了质疑,认为该日期有误。为此,市人防办组织专班通过调查核实后,确定日军飞机首次轰炸黄石的日期为农历1938年6月16日,公历则为7月13日。为尊重历史,尊重事实,2005年5月24日,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讨论了防空警报试鸣日变更的议题,同意从2005年起,黄石市防空警报试鸣日由6月16日变更为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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