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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抢”来的彩色摄像机赵志飞 觅 迹 追 踪 黄石铁流照像馆 傅福成 摄于1982年一这是一段可进入黄石公安史和黄石广播电视史的故事。40年前的1982年,整个黄石市包括市电视台,还没有一台彩色电视摄相机。阴差阳错,这一历史被我改写了。当时,我是黄石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的一名刑事照相技术员。1982年8月的一天上午,我正在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办事,偶然听说公安部价拨给我省公安系统4套日产松下牌彩色摄相机(National WV3030N型,含一台JVC录像机),省厅留一套,其他三套原则上分配给武汉、黄石、宜昌市公安局。每套单价8万,省厅各补助4万。如哪个市不要,则另行分配。当时,日本的彩色电视摄录设备刚开始进入中国,用它记录刑事案件现场,有着传统黑白照相无法比拟的优势。机不可失,我忙给市局刑警大队蔡子鹄大队长打电话,报告了这个消息。蔡大队问:“这个电视摄相机比照相机有什么好处?”我说“那太多了”。于是,我脑子快速运转,急就章地罗列了彩色电视摄像机对比传统照相机的十大优点:“一是电影功能,它是活动的影像;二是彩色功能,比黑白相片更真实;三是镜子功能,不用冲洗印放就即照即现;四是黑板功能,照不好可马上擦掉重照;五是记忆功能,不小心毁掉了还可以恢复;六是复制功能,一次录相可多次复制;七是编辑功能,可以剪裁配音;八是档案功能,一盘磁带可以储存一大文件柜的照片;九是节约功能,一盒磁带可以数百次使用;九是便携功能,机器小巧,一个人背着就可以操作。”最后,我说关键的:“省厅补助50%的经费。几个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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