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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保障城市配送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城区道路货车通行实行分类型、分时段、分区域限制通行的交通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限行车辆类型重型货车(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吨的载货汽车)、中型货车(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或者总质量大于或等于4.5吨且小于12吨的载货汽车)、轻型货车(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吨的载货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以柴油机为动力的原三轮、四轮农用运输车)、危险货物运输车、专项作业车以及未达到国IV排放标准的柴油载货汽车。二、禁限行时间、区域及路段(一)全天24小时禁止上述车辆通行的路段:杭州东路(湖滨大道交叉口至桂林北路交叉口)、桂林北路(磁湖路交叉口至杭州路交叉口)。(二)全天24小时禁止上述车辆(轻型货车、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通行的区域及路段: 1.禁行区域:黄石大道(迎宾大道交叉口至沿湖路交叉口路段,不含本路)、沿湖路(不含本路)、老下陆街(含本路)、磁湖路(老下陆街至大泉路交叉口路段,含本路)、大泉路(不含本路)合围区域内道路; 2.禁行路段:沿江大道、新建路、水机路、花园路、拥军路、铜花路、紫新路、下陆大道、铁山大道、建设路、友爱路、胜利路、向阳路、张之洞大道、百花路。 3.轻型货车以及车长不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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