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能放心的把钱转给我,更加深了我对他的信任,我转的是货款,我没有被骗......然而,事实情况是这样吗?
9月16日,西塞山公安分局牧羊湖派出所接到市局反诈预警,称辖区有人用银行卡多次向不同的账户转账,疑似被骗。接到预警后,民警立即联系到黄女士,黄女士称其没有被骗,只是帮忙转了货款而已,可是根据民警调查并非如此。 经民警耐心地劝说,黄女士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单身的黄女士近期在某婚恋平台注册会员,希望可以找到有缘的另一半。 9月4日,一名自称姓李的男子联系到黄女士,希望可以试着相处,于是两人互相加了好友,平时都在网上聊天。 “李先生”称和黄女士年龄相仿,在国外出生、长大,因早年丧偶,一直未再娶,在上海、国外都有房子,如果黄女士愿意,也可以到黄女士居住地买房一起生活,因两人在网上聊得很投缘,黄女士没有产生半分怀疑。
9月10日,“李先生”告诉黄女士,最近在中国做了几单生意,因自己没有办理国内的银行卡,想让黄女士帮助其转账,只需要黄女士提供一个银行卡号,后续会有货款转入她卡中,到时黄女士再将卡中的钱转到另一个银行卡即可。 “他能放心的把钱转给我,更加深了我对他的信任。”思索片刻后,黄女士将自己的银行卡账号发给了“李先生”,满心期待两人未来美好的生活。 黄女士先后共分8次转账30万元到“李先生”提供的账户,9月16日准备再转存72000元时,就接到了民警让其不要转账的电话,面对民警突如其来的电话,黄女士一脸茫然,丝毫不知自己已经沦为电信网络诈骗分子的“洗钱帮凶”。而此时的“李先生”,还在诱导黄女士完成该笔存款。
“这是打着‘婚恋交友’的名义,从事‘洗钱’的违法犯罪活动,一个陌生人怎么会在短短几天的时间内给你转那么多钱……”民警耐心地说道。 “我真不知道他是骗子,更不知道这钱是他骗来的。”黄女士不相信跟自己交往一个多星期的“完美恋人”,竟然是诈骗分子。 得知情况后,黄女士稍稍的平复了心情,民警当场对黄女士进行了反诈宣传。同时,将黄女士取出的72000元钱进行扣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目前,不少网络平台上存在所谓的“收卡商”。只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收款码,绑定手机号就能赚钱。随着相关部门的宣传力度加大,不少市民都明白这种赚钱方式看似简单,但实际已经触及法律底线! 所以骗子也在“努力”做功课!利用“网恋”打出感情牌,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再进一步骗取被害人的“两卡”。而蒙在鼓里的被害人,不知不觉就成为诈骗分子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和逃脱法律责任的“帮凶”。
反诈版“帮人三忙,易生灾殃”,请牢记!请转发!
在网络上时常能发现有人发布消息称,收取个人手机里的收款二维码用于转账,并称有偿支付报酬。参与者只需将自己的“收款码”截图交付给“联络人”就会收到一笔“感谢金”,当有款项进账时再把这笔钱转到“联络人”指定的账户里,又可以获得一笔“劳务费”。
从目前警方查处的案件来看,出借的二维码往往都被犯罪团伙利用,包括诈骗、涉毒、涉黄、涉赌等涉案的资金以及其他无法证明来路的资金,都会通过租借来的“收款码”进行中转,而这一切,犯罪分子是不会事先告知你的,当你同意租借 “收款码”的时候,你已经失去了对自己账户的有效管理。犯罪分子是不会平白无故付给你“酬劳”的,就是利用你疏于管理和贪图小利,在你的账户上运作他们的非法所得,用你的账户进行洗钱犯罪活动! 金融机构通常将个人身份证件的核验作为客户身份认证的基本标准,因此,一旦他人利用个人身份证件,以个人名义从事“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或开办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往往会产生严重的后果。
因此不出租、出借本人金融账户不仅保障个人资金、账户的安全,更防止他人将此利用于违法犯罪活动。 犯罪分子一般会通过各种方式转移非法资产,但由于账户会对金融交易活动进行记录,所以犯罪分子往往会选择与其无直接联系的账户进行操作。因此,受朋友之托或受到利益诱惑,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或公司账户为他人过渡转移资金的,实际上是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洗钱”的渠道。
互联网虽然提高了人们获得信息的效率,但在信息的甄别上需要更加谨慎。不要轻易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向陌生账户汇款或转账,也不要因贪一时便宜而落入网络诈骗、非法集资的骗局中。
保护好个人身份信息 不给陌生人转账 不为陌生人转账
审 核 | 胡 军 编 辑 | 吴 俊 韩灵芝 素 材 | 平安西塞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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