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把一些零碎的事情写掉,比较杂,没有什么主题,想起一个写一个。 把昨天写的金赛纶自杀事件继续写掉一点,她去世之后大家才发现她的一生是真的惨……真的,被原生家庭各种吸血,25岁自杀真的是有原因。 金赛纶前经纪公司真的算是可以了,代替支付了所有因她酒驾造成的和解金及违约金 & 没有设定支付罚款的具体期限。
金赛纶没有资产的原因:“之前的收入全部用于(金赛纶)父母的事业资金和家人的生活费。事发时,死者前经纪公司已代其支付和解金及违约金,这些仍为死者所欠债务,估计高达7亿韩元(350万rmb)左右。据称,死者离开公司时曾承诺偿还罚款。
然而,死者几乎没有机会偿还其前经纪公司的违约金,因为公众舆论非常负面,身体和精神状态也不太健康。靠兼职咖啡馆员工、经纪人,以及演员练习生指导演为生,但这还不足以偿还债务。
网友们都很唏嘘:
韩国娱乐圈真的是一言难尽……
有网友投稿,网上看到一个美女嫁给了印度人,很好奇大家对此都是什么反应,因为舆论似乎恶意比较大。原贴:
美女的一些照片:
网友的评论画风大多数是:
相当多的网友似乎并不看好:
也有网友支持:
大概的动图,一个母亲在旁边拿着树枝抽孩子。下手不轻:
我们一开始以为网友们肯定会反对,但是出乎意料,大部分的网友都表示理解和支持。
那么到底孩子做了什么需要特地停车下来狠抽一顿呢?母亲回应:孩子当时要跳车。
大家支持必要时候打孩子吗? 还有,我们要向很多位网友道歉,因为这几位网友第一时间传给我们关于那个老师死亡的大量爆料,实在抱歉我们是真的没法发,现在的审核系统也好,某些人也好,都是不许我们发这些的。 涉及具体事件我们是没法写的,类似下图,我们觉得特别对不起大家,更对不起这位老师。
官方是否认末尾淘汰制的,我们也只能采信官方的说法。
现在的网络舆论环境已经差到了一个历史极值,真的,我们自从大号“魔都囡囡”被封后一直到现在算是深有感触。
当初网络社交刚刚起来的时候不是这样,后续一年比一年严格,各种形式的平台“封口”已经到了丧心病狂的地步,什么话都不能说了。特别是类似我们这种在地区排名靠前的号,更是无语至极。 虽然我们手里有大量网友给我们的爆料,我们也相信这些爆料不说100%符合实际,起码大部分都是对的,因为几个版本交叉比较下来有相当部分的内容是重叠的,但是我们肯定写不了,这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哀。
我们只能借助这个话题,写一下臭名昭著的“末尾淘汰制”的危害。
我们不知道现在还有多少单位和企业还在搞这种。 其实国家的态度还是比较明确的,早在2012年就不提倡搞这种东西了,因为这种东西本质上就不是正常干活,而是掀起“人斗人”的恶劣工作环境。 2012年6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该司法解释规定,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用人单位通过“末位淘汰”等形式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的,法院应予支持。 这玩意早在国外很多年前就被证明行不通了,简单说几个数据: 1、美国管理学会研究显示,强制排名体系使员工将同事视为竞争对手而非合作伙伴,知识共享率下降63%。 2、微软研究院案例表明,实施排名制期间跨部门合作项目减少45%,创新专利数锐减30%。 3、波士顿咨询集团调研显示,82%的末位淘汰制企业存在数据造假行为,员工将60%精力用于修饰短期指标。 4、斯坦福大学实验证明,高压淘汰环境下,员工风险决策意愿下降78%,突破性创新发生率不足常规环境的1/5 所以这玩意就是一个错误的东西。末尾淘汰制本质上是工业时代流水线管理思维在知识经济时代的错位应用。在互联网时代特征愈发显著的当下,这种制度不仅造成组织机体的慢性中毒,更在宏观层面加剧社会资源错配。哪个老板或者哪个领导再搞这种东西那就真的该死了…… 网友都很反感,希望后续进一步查实,因为似乎其他学校还真的有不少搞末尾淘汰制的:
想奉劝所有开2轮的,一定要按照规定道路行驶啊,肉包铁是绝对撞不过汽车的。
起初阿杰以为是妻子害羞,但数月过去仍未改变。2024年4月26日,阿英突然提出离婚并列出流程,阿杰试图挽回,但直至8月份女方仍旧拒绝与他同房。
女的说是男方逼着和她结婚,后面视频里记者问了,男方说他们那规定礼金起步是100万上不封顶。说男的是一厢情愿的喜欢她要花高彩礼就为了娶她。 是的,英女士结婚半年,捞138万现金+一斤黄金+一颗钻石,总价180万。婚后拒绝同房,180万财产揣进兜里才刚两个月就提离婚,并且拒绝退钱,扬言一分钱都不可能退。结完婚半年都不让碰,男方无奈到法院起诉离婚,要求退钱,英女士居然说她们还有感情,不同意离婚。法官判他们不准离婚,女方无需退钱。然后男方希望调解,女方家人拒绝调解,联系方式全部拉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