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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25年黄石市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一、国家资助项目简介(一)学前教育资助项目: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助对象: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元,分学期发放。(二)义务教育资助项目: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助对象:1.在校寄宿生:主要包括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学生、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特困供养学生,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烈士子女,经残联部门认定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及残疾学生,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2.不在校寄宿学生:主要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原建档立卡学生(包括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非寄宿生。资助标准: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年1250元,初中每生每年1500元,分学期发放;非寄宿生标准按寄宿生的50%执行。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全部按每生每年1500元执行。分学期发放。(三)普通高中教育资助项目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平均资助标准为2300元每生每年。根据受助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在1800—28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分学期发放。资助项目二:普通高中国家免学杂费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对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原建档立卡等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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