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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组织修订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以下简称“新国标”),将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旧国标(GB 17761-2018)将被替代。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电动自行车
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部署
提升电动自行车产品本质安全水平
确保新国标平稳落地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和市场秩序
28日
黄石市市场监管局发出提醒告诫
1.严把进货关。进货时要严格查验产品合格证明、CCC证书等一致性文件,建立完善进、销货台账,2025年9月1日起未执行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得进货,2025年12月1日起严禁销售不符合新国标要求的车辆。
2.清理库存车。对2025年8月31日前生产的、符合旧国标的库存车辆,务必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销售或退货,逾期不得销售。
3.规范销售行为。须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所售电动自行车符合国标并获得CCC认证的相关信息。严禁销售过程中或应消费者要求,解除限速装置、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或电动机。严禁销售加装车篷、座椅、储物箱等改变外形结构影响安全的车辆。
4.加强宣传引导。主动向消费者宣传新国标知识,引导选购合规车辆,明确告知非法改装的法律风险及安全隐患。
请各相关市场主体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国标要求
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请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
选择合规产品,拒绝非法改装
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
电动自行车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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