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为一揽子高效化解上述纠纷,依托与辖区检察院、人社部门建立的农民工工资快速处置“绿色通道”机制,开展以下调处工作:
一是组建调解小组,梳理纠纷确定处理思路。法院、检察院、人社部门共同组建调解小组,先对接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获取曾某欠薪的协调记录,同时接收关于韩某欠薪的诉求线索,全面梳理两起纠纷的涉及人数、拖欠金额、证据持有情况,明确“曾某失信”、“韩某否认用工关系”的核心矛盾,确定“分类施策、优先通过调解化解”的处理方向。
二是核查欠薪证据,明确各方责任边界。针对曾某拖欠柯某等7人劳务报酬纠纷,法院与检察院共同核查考勤记录、工程量确认单、曾某书面承诺书等证据材料,确认曾某作为直接雇佣者的付款义务,同时审查某建筑公司与曾某的分包合同及工程款支付凭证,核实某建筑公司系合法分包,已按约定付清工程款,无欠付责任并尽到了监督义务,明确了责任主体,避免纠纷范围扩大。针对韩某拖欠谢某等7人劳务报酬纠纷,因韩某否认用工事实且农民工持有的证据零散,法院联合检察院从实质化解纠纷出发,协助农民工收集安排做工的微信沟通记录、班组工资结算单、项目现场施工照片等证据材料,固定韩某为实际用工主体的关键事实,为后续调解奠定基础。
三是联合组织调解,促推成功化解。待两起纠纷的证据核查清晰后,调解小组分别组织开展调解工作:对曾某,释明承诺的法律效力及拖欠劳务报酬的民事责任,引导其正视农民工生计需求;对韩某,结合固定的用工证据释明劳务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明确其作为雇主的直接付款义务。通过释法与共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促使各方就劳务报酬支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至此,某建筑公司两个项目所涉拖欠劳务报酬纠纷得以全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