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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支持大冶湖高新区氢能未来产业先导区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氢能产业是国家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重点布局的产业,是我国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也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方向之一。为加快推动大冶市氢能产业有序发展,积极推进湖北武汉都市圈氢能试点工作,推进大冶湖高新区建设省级氢能未来产业先导区,积极打造国家级绿氢示范标杆城市,依据《湖北省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湖北省发改委能源局关于支持氢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湖北省加快发展氢能产业行动方案(2024—2027年)》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政策措施。一、支持氢气制取1. 支持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发展,按照项目生产性设备投资的20%给予一次性支持,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 对于年产绿氢500吨及以上的企业,对该类企业年用电量(新能源直供部分除外)按0.1元/度予以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二、支持存储设施投资3. 对专门从事高压液(固)态氢存储的企业,按新购置设备投资的10%给予企业一次性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三、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4. 对现有加油(气)站红线范围内改(扩)建加氢设施但不新增建(构)筑物,原已办理加油(气)站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可免于办理加氢站规划选址、用地等手续。对新建加氢站采取“一事一议”政策,指导申报核发《燃气经营许可》《气瓶充装许可》等经营、充装手续。5. 对新建、已建和改建且日加氢能力(按照压缩机每日工作12小时加气能力计算)500公斤级以上的加氢站,一次性给予项目投资20%、最高不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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