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这几天那个地铁里拉屎的新闻传的很猛,不少同学应该都看到过了。我们从一开始没有写这个事情,担心的不是事情本身的真假,而是这个事情后续再次出现“捂嘴”的情况,俗话说怕什么来什么,果然出现了后续。我们在前几年就讨论这个公共场合“隐私”的问题,这个也是法律界讨论多年的问题,就是在公共场合的不文明行为到底算不算“隐私”?我们很明确,认为这种情况根本不能算入个人隐私,因为不文明行为侵犯的是公众的利益,应当公开出来,如果作为个人隐私作为保护,那怎么还能起到惩戒的作用?你有脸做就要有脸承认,但是显然目前对这种情况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这个事情视频就不放了,简单的图示一下吧。一个男的在地铁里走: 忽然一下子就跑到一个立柱旁: 然后做出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举动:解开裤腰带蹲了下来! 蹲下来开始拉屎!!! 留下污染物之后大摇大摆的扬长而去: 我们第一次看到如此不知廉耻恶心之人: 整个站台的卫生和环境被他破坏殆尽,我们无法想象其他乘客看到这一幕会多么恶心,还有那股气味: 可能会有网友奇怪,是他找不到厕所实在来不及了吗?并不是,他拉屎的地方头上就是厕所的标识牌: 媒体报道: 网友们非常吃惊: 本来我们认为这个事情到此就结束了。没想到后续网上出现了这种论调: 我们觉得媒体的文章很有问题。地铁的公共监控本身就应该被公众监督,而不是仅仅作为地铁运营的“私有物”,媒体文章里指出的所谓即使不文明也应该由地铁本身处理的观点就很奇怪。试问,如果不是公开出来,谁知道发生了这种事情? ...
未登录访客您好,请登录之后查看全文... 登录 | 注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