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 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典型 案例通报
各物业服务企业: 自全省“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利益”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针对大冶市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出现的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整改不及时等突出问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现将第三批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嘉禾华府消防隐患问题 2025年2月8日,该小区因物业服务企业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未及时组织整改,导致隐患持续存在,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消防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规,对负责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5300元的行政处罚。
二、碧桂园一期消防隐患问题 2025年6月9日,经消防部门检查,发现该小区存在多处消防安全隐患。物业服务企业未在规定的期限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据此,消防部门依法对该企业处以罚款人民币5300元的行政处罚。
针对碧桂园一期和嘉禾华府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问题,大冶住建局决定予以大冶市通报并对以上两个小区项目负责进行信用扣分处理。
大冶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务必从以上案例中深刻反思,警钟长鸣。大冶住建局将联合消防救援部门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物业服务企业,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大冶市住建局 2025年10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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