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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印发 《关于延长 购房优惠补贴等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 明确将去年我市出台的 《黄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 (以下简称《意见》) 执行期限延长至2026年7月24日 以更好满足我市居民 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意见》自2024年7月24日出台,围绕首套房、人才、新黄石人、回黄创业就业、教师和医务工作者、新婚家庭、多孩家庭、以旧换新家庭等,出台了系列购房优惠补贴政策和普惠性契税补贴政策,相关政策已于今年7月24日到期。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断巩固我市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的良好态势,应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的强烈意愿,我市经研判决定将该《意见》执行期限延长至2026年7月24日。 据统计 自该政策实施以来 我市已累计为 首套房、新黄石人、各类人才 教师和医务工作者、回黄创业就业人员 新婚家庭、多孩家庭等7类人群 共1271户发放购房优惠补贴6069万元 享受“各类人才”购房优惠政策664套、补贴金额2860万元; 享受“新黄石人”购房优惠政策425套、补贴金额1530万元; 享受“回黄创业就业人员”购房优惠政策7套、补贴金额22万元; 享受“教师和医务工作者”购房优惠政策133套、补贴金额665万元; 享受“新婚家庭”购房优惠政策5套、补贴金额20万元; 享受“多孩家庭”购房优惠政策397套、补贴金额880万元(可与以上几类补贴叠加享受)。 在“以旧换新”补贴方面 共有9户购房人享受“以旧换新”补贴 补贴金额8.18万元 在契税补贴方面 共有3116户享受新建商品房契税补贴 补贴金额1978.26万元 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我市对《意见》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最引人注目的是提高了贷款额度,明确“购买‘好房子’高品质住宅、现房销售项目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不低于20%。”该局特别提醒市民注意,《意见》在优惠鼓励“换新房”、满足合理住房需求的相关条款中提出了给予契税补贴相关内容,购房人在《意见》延长执行期间购买黄石市城区(包括大冶湖核心区)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时间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且在2026年10月31前缴纳契税并提交补贴申请的,方可享受契税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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