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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啊啊啊!各位同学!不知不觉又是半个月过去了,我们终于解封了! 关注小号“魔囡”的同学应该已经知道了我们为何又被封了2周,这次是腾讯下的手,说我们写白百何那篇是“低俗x暗示”,我们申诉无果,简直滑天下之大稽了,很多粉丝都和我们一样摸不到头脑,哎,真的是一塌糊涂,最近2周的更新都在“魔囡”里,大家需要看的话可以长按下图直达:这几天没有太大的主线,都是一些零碎的事件,一起写掉吧。这个东西我们也不大懂,看了一圈似乎大家也是一脸懵。婚前同居认定属于家庭成员,这个新说法处于“女性看不懂、男性看不懂、中立者也一脸懵逼”的状态。以前就有“明明是故意伤害,为什么有了一张结婚证就成了家暴”的质疑。但是好歹还需要一张结婚证进行确认,大不了不结婚就行。现在不需要结婚证也能认定为“家庭成员”,会不会以后结婚前的“故意伤害”也能从轻处理变成“家暴”?偏向男性?以前结了婚才能分财产,现在不需要结婚证也能认定为家庭成员,是不是也能根据这个定义从男方那里爆金币?会不会谈个恋爱就损失惨重?偏向女性?怎么定义“婚前同居”?什么叫同居?同居期间做什么才算婚前同居?在一起多久算同居?婚前同居这个概念第一次出现是在包丽案。当时的案情简单说就是包丽自杀,想要追责她男友。可是她男友年龄不够,同居时未满22岁连事实婚姻都套不上。当年男方PUA女方的一些截图,估计大家都已经忘却了:所以最后想出了一个司法上的新概念“婚前同居”。就是假定他们两个大学生同居是为了“未来结婚”,所以他们彼此虽然连领结婚证的年龄都没到,但还是可以算没有血缘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套到虐待罪里判刑。之后这个概念就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司法概念,直到今天热搜第一,也算是一个全民科普了。但是这里面有个难点,怎么样算是“婚前”同居?我国2004年取消“非法同居”的概念以后,就出现了相当数量的丁克不领证的情况。他们是不愿意结婚,才坚持不领证只同居。同居和结婚最大的区别就是一方可以随时断绝同居关系,也没有夫妻共同财产。是双方都说为了结婚,才算婚前同居,还是只要一方说,他和对方同居是为了结婚就算“婚前同居”呢?更或者说像司法实践中,甚至不需要双方肯定。比如包丽案中女方已经死亡,男方要是知道有“婚前同居”这个概念也不会承认他和女方是为了结婚同居,而是司法系统觉得双方“同居是为了结婚”就算“婚前同居”?这个“婚前同居”的关系认定,肯定还需要更加细化的科普解释。我们觉得这些内容还是需要专家来给出解释,最高检应该也会发布一些实施细则吧,那么严肃的法律问题我们也无从解读,只能等待官方的进一步消息。那个唱《大展宏图》的揽佬被爆睡F的事情大家知不知道?或许这个名字很多人并不熟悉,但是这首歌应该或多或少都听到过吧。“别墅里面唱k;水池里面银龙鱼;我送阿叔茶具;他研墨下笔;直接给我四个字:大展鸿图”我们也很奇怪,是不是说唱歌手默认睡F和出轨是标配?这种事情摆在其他的偶像和演员身上可能就塌房了,但是放在说唱歌手身上似乎不是什么大事?媒体也报道揽佬抠门到一定程度了,吃顿鸡公煲也要aa:恋爱期间出轨还让56元鸡公煲AA,前女友写歌diss实锤后他道歉又反悔,转头就在新专辑里炫富回怼。更离谱的是2024-2025年海外巡演期间,他长期用同城功能私信女粉丝邀约,搞“系统性睡粉”,被锤后居然狂言“是粉丝的荣幸”“不犯法”!舞台上唱着吉祥话吸粉,私下里把粉丝当随意消费的工具人,把特权感和不尊重刻进骨子里睡粉丝与偶像的权力关系本就不对等,这种利用名气诱导粉丝、践踏他人尊严的行为,早就超出了道德底线。说唱圈的“不羁”从不是私生活没品的遮羞布,德不配位必遭反噬!既无人品又无敬畏,这样的艺人真能代表华语说唱?整个事情的关键在于揽佬的一句轻描淡写地将系统性睡粉称为朋友们的荣幸,这句突破道德底线的回应,彻底撕开了娱乐圈权力不对等的遮羞布,也点燃了全网对艺人失德行为的怒火。艺人有失德行为是否还能继续出现在大众面前?是否应该封杀?希望大家讨论一下。我们很想给大家解释下到底发生了什么,奈何全程都是本地话,甚至感觉都不是标准粤语,有点潮汕话闽南话客家话的感觉,我们完全听不懂,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希望能有当地的粉丝来给我们翻一下到底说了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下面是6个视频,从画面看应该是当场抓到在车内了。只可惜全程没有一句普通话,我们无能为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