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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实在是惊呆了,那么多年里这应该是第一次吧。也确实不知道现在大学女生都接受到了怎样的教育,那么小的年纪就学会在学校里打拳+造谣?这是现在社交媒体的功劳吗?而且我们更是想不到,一个女学生竟然敢随便造谣和污蔑自己的女教授,这位女教授还是法学教授……真当老师们都是吃干饭的?现在很多媒体报道,但是基本上没有完整过程,感谢我们的铁粉“贤”、“正经的米饭”等提供的爆料,我们其实很早就收到,但是没有后续我们就没写,现在可以写一下了,整个过程相当离谱。10月29日,重庆工商大学校园账号“工商秘密”上出现一则匿名帖子,矛头指向该校一位胡姓教师,称其“上课特别刻薄、媚男行为频出、把没礼貌当幽默”。你说姓李姓王的大学老师有很多,而你偏偏把范围框在了法学院……这是中国最懂法的一批人,而且还是一个姓胡的女老师……这个和指着鼻子骂有何区别?随后,涉事老师在微信群里发出该帖文,并回应:这位同学请拿出证据来证明,否则我会起诉你侵犯名誉权,我已联系后台要求提供发信人信息,保全证据。下面请大家感受一下法学女教授的贴脸开大,非常珍贵,一般这种事情都是内部处理,而显然这位女学生踢到铁板了。这位女教授非常猛,估计当时这位李同学都懵了,没想到老师这样直接把自己扒个精光!但是显然,胡老师并不接受她的道歉,法学教授用身体力行给学生们上了一堂最生动的法学课。我们一直以为文科类不像理工科可以做实验之类的,这不就来了,法学教授给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们上了一堂最生动的课。要知道,这位教授可是专家中的专家……这位李同学真的是不知道天高地厚……刑法权威……还主持多项国家级别的课题……遇到这种老师绝对是应该好好跟着学习,尽量的学习到更多的知识,这种级别的法律老师一旦你出了校园可是请都请不来的……我们现在是真正超级喜欢这位女教授,干练,非常的赞!我们不知道这个女学生是个例还是代表了一大片群体,这种言论属于典型的网络社交媒体下的言论,我们太熟悉了,典型的拳师话术,这是属于非常经典的被网络言论污染了思想:30日,女生公开道歉:很抱歉在气头上做了这件事,老师抽背我时我确实没准备好,而老师抽背男生时很温柔。抱歉老师我的情绪化让您失望了,向老师和各位同学道歉。这个事情反应出的并不是简单的师生矛盾,一位律师指出:我们这个时代最可怕的事情发生了,你看这个女生她连标点符号都用不明白,语言表达都没有基本的条理逻辑,但是她却能够很熟练地用“媚男”这样一个宏大的词汇去给与之发生冲突的人扣帽子。她可能甚至都不知道“媚男”这一词汇的社会意义,她使用它纯粹是因为它好用、有效。这一词汇此时可能仅仅简化成了一个“让我不舒服的年长女性”的万能标签。它不再是一个分析工具,而更像一个带有魔力的咒语——只要念出这个词,就能瞬间将对方钉在“道德反派”的耻辱柱上,同时将自己置于“正义受害者”的安全位置。这就是最可怕的事情,这些大词正在重构我们和我们下一代的思维习惯,让我们在理性交流方面变得越来越懒惰,只愿意用简单的身份标签污名化对方,让对方陷入自证陷阱。今天我们的社交媒体矩阵就像一个个“军火库”,正在持续不断地生产和分发这些武器的“简化版使用说明书”。用户不需要理解它的原理、历史背景和适用边界,只需要知道“在什么情况下,对什么人,扣动这个扳机”就能产生巨大的杀伤力。而且你看这个女生,她自觉吃亏后能够迅速去校园墙之类的渠道发布这些报复性言论,她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解决问题,而是为了寻求认同、发动舆论、对老师进行羞辱和施压。人们很容易会把关注的焦点从“老师的教学方式是不是真的有问题”这一简单的是非问题转向“老师是不是真的媚男”这一立场问题,并依赖于身份、情感和标签开始站队。从老师的角度来讲,很尴尬的就是,媚男不媚男真的是一个很主观的概念,老师很难自证自己没有媚男,你只能被动地陷入自证清白的陷阱。但万幸胡老师是很聪明的,她的应对策略是很清晰的。胡老师的第一步应对策略是“打草惊蛇、敲山震虎”。在公共空间(微信群)公开宣布自己的教学过程、与学生发生冲突的过程,并明确施压要求学生提供“媚男”、“拿不礼貌当幽默”、“打压学生”、“装女强人”的证据。同时胡老师宣称自己会走法律途径维权,并向学校、辅导员通报相关情况。一方面她没有被牵着鼻子走,别人说自己媚男就慌不迭的证明自己没有媚男,而是把举证责任配置给指责方。另一方面她通过这种施压,使侵权人在强大的压力下出来解释、道歉,而这就锁定了侵权人的身份、并且反向证明了侵权人所说的胡x指的就是胡老师本人,这断绝了后续就身份问题扯皮的空间。胡老师的第二步应对策略是“鸣鼓而攻,示弱图强”。通过第一步策略,胡老师已经成功将对方引出来,并且成功将自己的身份从一个“压迫者”转化成了受害者。后续自然就是继续大声喊冤,站稳受害者立场,向法院起诉,通过公力救济途径维权,拒绝做老好人。因为既然已经闹大了,任何私下的媾和都可能被解读为理亏的表现,必须要有个公权力背书的结论,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那么胡老师的诉讼能够成功吗?只要她肯起诉,就一定成功!《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名誉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就是一个人的社会评价,侵犯名誉权就是通过一定方式(贬损、侮辱)使他人社会评价受损害。“媚男”是一个带有强烈女权主义色彩的严肃词汇,通常指女性系统性地讨好、迎合男性,维护男权价值,是一种对女性的贬低评价。一个老师被指“打压学生”、“装”,这都会导致老师的社会评价降低。这已经构成了名誉权侵权,虽然女生没有指名道姓,但事后女生也已经承认她就是针对胡老师进行评价,且从老师的学院、姓名缩写形式(胡x)、性别等信息能够识别到具体个人。为什么我们要保留一下,因为这个事情闹的那么大,学校方面我们认为肯定会出头,比较是学生和老师,从学校的角度肯定也是不愿意搞太大,老师起诉学生之前也是没有先例,虽然我们非常支持胡老师起诉,但是最后是否能起诉是要打一个问号的。1、如果起诉的话,涉事女生免不了要向胡老师公开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我们猜测大概率就是这2个结果。网友们都力挺老师起诉:而事实上,这位胡老师人非常非常非常好,很多同学都给与了证明:而且胡老师的法学课是公认的精品课程,早在2019年就被很多同学推荐为非常值得一听的课程。这个女大学生的行为,是一个将个人学业挫折通过情绪化和武器化的语言进行错误转嫁的典型案例。它清晰地展示了,当“个体觉醒”缺乏理性精神、沟通技巧和情绪韧性作为支撑时,很容易滑向自私、攻击和反智的深渊。试想一下,一个涉世未深的女学生就可以轻易的用女权那一套话语构陷老师,这次是女老师,一个法律专家,一个经验非常丰富的法学女教授,响应的年轻女性不多。那么下一次如果是男老师呢?或者男老师看到这些噤若寒蝉不敢再维持教学秩序。那么教育和学校都完蛋了。所以既然用成年人的方式攻击。那么就一定要承担成年人世界的惩罚。所以我完全支持老师起诉。学校反对都不行。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好例子。而且更严重的是什么?是当下这种伪“女权”已经到了破坏社会正常秩序的程度了。已经侵蚀到了下一代整整一代女性了。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将来的中国会因为这种伪“女权”的侵蚀。一代女孩子被这种胡说八道所以迷惑。男女从小就开始隔绝对立。社会陷入萎缩。一个工商大学的女大学生,居然连“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都不知道,却能熟练掌握各种女拳术语,在网上慷慨激昂地发声,与集美们互动。讲出的话语无伦次,表达能力都有问题,大家注意到她的话没有?我们再贴一遍:这样的一个人在打拳的时候却显得如此的从容不迫,真的吓人。这只能说明,女性主义搞得太好了,教育和动员工作已经深入到了文盲和半文盲的程度。卢梭说过:最强大的组织是由最无知的民众建立的,因为他们最不受怀疑所困。当“老师刻薄媚男”的说辞在社交媒体中“炸开”,那个挥出谣言之拳的女生或许未曾料到,她击中的不是软肋,而是一根坚硬无比的钢钉。这根钢钉,由法律底线和社会理性共同锻造,最终让每一分虚妄的力量,都精准地反弹回自身。法律的边界从不因性别而弯曲。编造事实、诋毁教师职业声誉,已绝非“年少无知”可以开脱。当事件突破校园范畴进入公共视野,它就成了一堂真切的法律公开课。《民法典》对名誉权的保护清晰明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诽谤行为有明文规定。当老师决定追究法律责任,女生这一拳所承受的,将是法律和社会道德的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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