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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通道] 陈新林被黄石开发区公安局非法拘捕后饱受摧残屈打成招的公开控诉书

发表于 2016-6-8 20:02:00 | 查看: 156160| 回复: 1| 来自湖北
关于我无故被黄石市开发区公安局非法拘捕后
饱受摧残、屈打成招的


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控申处领导:
      我叫陈新林,居民身份证号码:420281197108088411,黄石市开发区汪仁镇大塘村人;我爱人胡苗尔,居民身份证号码:420281197112048420,黄石市开发区汪仁镇大塘村人。黄石市开发区公安局部分警察体罚群众由来已久,曾错误拘捕一位姓石的无辜百姓,活人捉进去,死人送回来,但他们上下包庇,被害方叫天不应,开发区民怨沸腾,没想到这种暴力又降临到我的头上。201410月,我正信心百倍地准备参加大塘村村委会主任竞选,不料就在选举前的1026日,我却无故被黄石市开发区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留置后被苏磊、柯汉时等5名警察先后殴打7次,用各种残忍手段,逼迫我承认自己有罪。他们不依法办事,非法取证,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法治秩序,损害了国家司法机关的公信力,现将有关事实反映如下:
      一、黄石市开发区公安局毫无事实依据,轻信他人口供,非法拘押我,诱使检察院错误批捕我。20141026日上午10时许,黄石市开发区公安局警察苏磊电话通知我到汪仁派出所去一趟,说有事要了解一下,我当即开车赶到。不料,该所袁观日所长竟说我指使村民王鹏“绑架”村支书罗建华。我一听就懵了头,我跟王鹏一直没有往来,跟罗建华也没有任何矛盾。只听说几天前罗建华被王鹏“绑架”2小时后放回,但和我毫不相干。可警察苏磊不由分说,便将我强行羁押起来,将手机等个人物品搜走。真是天大冤枉,我问,凭什么说是我指使的?他们不予理睬。直到下午15时许,警察苏磊才来对我说,王鹏在供述中说是你指使了“绑架”。王鹏是累犯,他的话警察不可采信。他曾于2007年犯绑架罪获刑7年,他这次为减轻罪责,想把主要责任推掉。而我作为村委会主任候竞选人,是罗建华的竞争对手,他“指认”我容易骗过警方。王鹏这是在陷害我。1110日在看守所时王鹏说出了实情,他偷偷对我说:“这都是罗建华设的圈套,用来陷害你的,他和派出所的人很熟。”王鹏告诉我是罗建华买通了警察,在栽赃陷害我。证明他对警察的供述是虚假的,而警察却依此对我刑事拘留,检察院对我批捕,均没有任何事实依据。
       二、黄石市开发区公安局警察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强迫我证实自己有罪,我被屈打成招。从20141026日到1029日一连4天,警察们一直不给饭我吃,不让我睡觉,不让我见任何人。28日中午我爱人托人送饭来,被警察王宗华丢入垃圾桶。28日上午8时许,我被转入一间警察休息室,没有监控。几个警察,将一条毛巾撕成两半,缠住我两只手腕,再锁上手铐,将两手吊在铁床上层床架上,要我承认指使了王鹏“绑架”。我说绝对没有此事,不能只凭王鹏一个人的话就断定我有罪,如果王鹏说我杀了人,那我岂不是成了杀人犯?警察苏磊说:“你还嘴硬?”就对我胸口猛击两拳,我被打得腹部痉挛,眼睛昏花。他们一直将我手铐着吊在床架下,不放下来。当天下午15时许,警察苏磊、柯汉时又来殴打我,然后解开手铐,要我跪下。我不肯,他们就用脚狠狠踢我下身。当晚,刑警队又来人审讯我,殴打我,其中一人喝了酒,走得歪歪倒倒,带着酒气,走来连扇我几个耳光。他们一直审到凌晨两点钟,逼我承认参与了“绑架”,说只要承认就可以放我回家。他们三人还将我按着跪下,一直不准站起来。29日晚,警察苏磊和一名女警察才来找我做了第一份笔录。后来,所长袁观日和警察柯汉时又拿一份笔录要我签字。这天晚上,我签了两份笔录,第一份是真实的,我签了字,按了手模,还照了相。第二份笔录,我一看是一份假笔录,坚决不肯签字。一直僵持着,当时我四天没吃没睡,又不断挨打,浑身酸痛,又饿又渴又困,意识模糊,精神恍惚,已神志不清了,后来确实坚持不下去了,又怕挨打,只要能活命,已顾不了那么多了,就违心的在笔录上签了字。签字后我即被送上警车,一上车我就毫无知觉了,醒来发现自己竟在黄石二医院。
       三、黄石市开发区公安局警察威逼恐吓、设计诱供,诱骗我签字。1029日晚做了第一份笔录后,警车将我带离派出所,几分钟后我听见袁观日所长打电话叫苏磊将车开回来。苏磊对我说:“你好有门路,有人为你说情。”我后来才知道这是他们诱供的绝招。回到派出所,袁观日所长说:“有人跟我打了电话,叫我通融一下,要我帮帮你。”见我身上疼得一走一瘸,袁观日所长说:“如果你刚才被送到开发区去,会被打得更厉害。你村明天选举,你交500010000元钱来,在笔录上签个字,明天就放你回去参加竞选。”说着就叫警察王宗华拿来我的手机,让我跟外面的人打电话,告诉他们我明天出来,要稳住选票(其实选举已在1028日进行)。我信以为真,就跟张绪应(15172028699)、罗祖兴(13177333760)、周治泳(13545501834)三人打了电话,说我明天会回来。(当晚,张绪应让罗光胜传话给我爱人和我儿子,说我明天出来。)然后警察柯汉时就拿出一份提前写好的笔录要我签字,我看了笔录,就说这明明是个假笔录,不能签字。袁观日所长拍着胸脯说“你不用担心,我是这个队的队长,又是这个所的所长,一切我都包了,我说了算!你签了字就放你回去。”急于脱离这个魔窟的我,将信将疑,糊里糊涂的就签了字。当晚在医院时,警察苏磊还说:“明天上午10点放你回去。”可是第二天我却被送到看守所,才知道他们是在合伙做笼子对我诱供,我上了当。
        1127日,袁观日所长和警察柯汉时来给我办理取保候审,要我在笔录上签字,如不签字就不放我出去,说还要关67个月。我说我跟王鹏“绑架”案毫无关系,决不签字。他俩就跟我爱人胡苗尔和我妹妹陈春林(1345107416813451079472)通话,说我情绪不稳定,态度强硬,坚决不肯签字,叫她们做我思想工作,劝我签字,花了三四个小时时间。我说我确实没做这个事,怎么签字,我就是冤死在牢里,也不签字。我叫我爱人带好孩子,就当我死了。我爱人、妹妹一直哭着哀求我签字,我心如刀绞,最后只得又一次违心地签了字。
      签字后,他们说1128日释放我,但直到122日才放我,而我们村第二轮选举已在1130日举行,这是有意让我错开选举。
       四、黄石市开发区公安局不依法定程序办事,对我超时拘传,非法拘留。我从1026日上午10时许进入派出所后一直被羁押,《下陆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说我于1028日被刑拘,这期间已超过24小时。其实28日没办理任何拘留我的手续,没有拘留证,我爱人胡苗尔也没收到《刑拘通知书》,是在一周后由警察柯汉时找我爱人补签的。我从1026日一直被羁押到29日晚,已是第4天,才由苏磊和一名女警察第一次找我做讯问笔录,留置时间早超过48小时。
      以上控诉意见,全部属实,我和我爱人胡苗尔已于520日送给下陆区法院、检察院,但一直没有得到回复。恳请上级领导明察,调取我被羁押期间的全程监控录像,进行核实。排除警察用非法方法收集的假证据,依法重新取证,还我公道。依法追究有关办案警察的法律责任。
                                                                          
                                                     控诉人:陈新林(15972371692
                                                                      胡苗尔(13597629403
                                                                            201568
发表于 2016-12-26 12:00:34 | 来自湖北
请问现在还没得到处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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