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服务经济发展效能,打造全省一流发展环境,推动黄石经济社会发展,黄石市公安机关推出多项便民利企措施。
选取下陆公安分局团城山派出所为试点,在户籍窗口增设自助服务区,设置居民身份证办证自助终端设备,群众可自助办理查询、申报、照相、采集指纹、领证等业务,并逐步在全市派出所推广。在交巡警支队车管所、各交警大队增设自助违章缴费处理机、便民复印机,群众可自助办理查询、交(罚)款、复印、打印照片等业务。在各出入境窗口设置自助服务区,增设出入境证件自助受理设备,群众可自助办理查询、签注、填表、免费照相等业务。
居民因身份证丢失、损坏或有效期届满,需在黄石办理申报挂失、丢失招领、补领换领的,可在全市派出所异地办理。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24小时内办结(节假日除外)。因乘坐火车、汽车等需要,可在就近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三、为中高考学生提供急办证服务。
高(中)考报名期间,考生申(补)办居民身份证开通办证绿色通道、直通车邮寄服务,当即受理、审核、签发、抽检并上传省公安厅制证中心,制证完毕第一时间邮寄考生;急需用证的,当即制作、发放临时居民身份证。
大冶市、阳新县分别独立开展小型汽车驾驶人全科目考试,方便群众就近考试、领证。推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电子证照。申请人可在全国范围内异地补换领驾驶证、审验驾驶证、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申请人可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
积极争取省公安厅交管局批复,在黄石市车管所上牌点建设机动车号牌现场制作点,群众办完机动车登记后即可现场制作、取得号牌。
大力推广利用“交管12123”手机APP处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仅造成车辆损失的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均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当事人能够自行移动车辆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自行协商或申请交警在线处理,适用快处快赔。
七、减少部分建筑装修改造消防审核受理资料及重点建设工程消防“容缺”预审。
对1998年9月1日前投入使用的建筑,符合原规划批定使用性质的,申请室内外装修改造时,申请人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后,可不再提供整体建筑消防验收手续。
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但暂未取得规划许可,不满足消防设计审核申报前置条件的重点建设工程,根据建设单位申请,可对工程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技术预审查,并提出技术指导意见,待建设单位取得规划许可后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审批。
合并办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和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由法定的33个工作日缩减为15个工作日;临时查封解除、法律文书送达等事项在法定时限的基础上缩短1/3。
对有紧急出境商务、重大国际经贸活动需求的企业员工,提供各类出入境证件及签注加急办理服务,对有境外建设项目需集中办理出入境证件员工达20人以上的企业,提供集中办理出入境证件绿色服务通道,有条件的地方可提供上门办证服务。
在黄石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平安黄石网”设置“招领平台”,将遗失物和物主不明的被盗抢物品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方便群众查找认领。
被拐、失踪儿童父母在我市任何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或派出所,可免费进行DNA样本采集,采集单位及时将样本送到黄石公安司法鉴定中心DNA实验室免费进行检验,相关信息录入全国数据库比对,并将结果反馈给送检单位,由送检单位及时告知当事人。
采用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建立看守所预约平台,开通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缩短辩护律师到看守所等候会见在押人员时间。
4月1日起,全面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对4月1日后已收取的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要全额退还群众。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范围包括:未满16周岁人员首次申领、年满16周岁人员首次申领、港澳台同胞迁入内地定居首次申领、华侨回国定居首次申领和外国人、无国籍人加入或恢复国籍首次申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同时申领临时身份证的,临时身份证工本费按原标准收取。凡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不属首次申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