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人社局获悉,黄石为促进技能人才经济待遇、社会地位逐步提升,正式出台《关于实施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建设技能强市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从2018年开始,黄石每年将统筹安排1000万元支持工业强市、技能强市战略实施。 把“黄石工匠”大赛打造成品牌
根据市人社局提供数据显示
截至目前,黄石市技能人才总量达到25万余人,其中高技能人才9万余人,年均新增技能人才8000余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000余人,技能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全市年均新增培训劳动力2万余人,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年均生源8000余人,企业招工、用工基本得到保障。
基于此, 《意见》提出了总体目标 到“十三五”末, 我市技能人才总量将达到30万人, 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10万人, 占技能人才总量的33%。
2017年11月至12月,黄石举办了首届“黄石工匠”职业技能大赛。大赛共吸引了全市70多家企业、职业院校参赛,选手总人数达到了544人,堪称黄石有史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职业技能大赛。
《意见》中的一大举措就是要力争把“黄石工匠”职业技能大赛打造成全省知名品牌,以该项赛事带动各县市区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为全市技能人才搭建更加广阔的舞台,从而不断培育壮大全市技能人才队伍。
真金白银奖励技能人才 《意见》中的人才激励政策可谓含金量十足,每年将有1000万元资金作为专款专用,支持技能强市。 对外地引进到黄石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奖者、全国技术能手和省级技能大师,市政府给予20-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全市中级工、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就业时参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享受高校毕业生实习和就业创业补贴政策。 对参加各类岗位技能提升培训的企业在岗职工,并取得技能等级证书的,按高级技师5000元/人、技师3500元/人、高级工2000元/人标准,并按企业70%、职工30%的比例发放技能培训补贴。 对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36个月的企业在职职工,并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初级工1000元、中级工1500元、高级工2000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 对“黄石工匠”大赛获得各工种前3名选手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奖励,获得各工种前8名选手直接晋升职业资格等级。 对引进的紧缺高技能人才落实户口迁入、子女入学、公寓入住、职称申报等相关待遇。对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农民工和外来劳动者,提供户籍迁入、配偶就业和子女入学等公共服务。
创新技能人才评价方式 《意见》还有一大亮点是改善技能人才培养和评价方式。 其中,黄石将依托全市重点产业和国家重点品牌专业,建设1所技师学院、2所高级技工学校、1所模具职业培训学校,支持发展10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同时,还将积极探索开办企业冠名班、中级工班和高级工班等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探索建立“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 在人才评价方面,《意见》指出,要打破年龄、资历、身份、比例等条件限制,对掌握高超技能、业绩突出、有重大技术革新成果的企业生产一线职工,可按规定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对在市级以上技能大赛中取得优良成绩的选手可直接晋升职业资格等级。同时,《意见》还打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符合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条件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可对应申报工程系列专业的初级、中级、高级职称。 除此之外,《意见》明确要求,今后,黄石要大力开展国家级综合实训基地建设,力争在“十三五”末,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中心等6类技能培训基础项目。对建成项目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20万元、5万元、5万元、5万元项目建设补助资金。并组织年度考核验收,逐年在全市范围内产生1个实施技能强市战略工程示范县(市)区,市政府奖补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