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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通道] 离婚能否向过错的第三方请求赔偿?

发表于 2013-6-20 17:18:41 来自手机 | 查看: 114036| 回复: 0| 来自陕西
       问:我丈夫因与第三者同居三年之久,现在我要求离婚,能不能向第三方要求其赔偿我精神损失?
       冯应秋律师解答:你不能向第三者请求赔偿,只能向你的丈夫本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无过错方的配偶,不允许向自己配偶以外的其他人提起此类诉讼的,不能向婚姻关系以外的其他人提出,比如第三者或者“二奶”。
       冯应秋律师提醒:离婚过错赔偿制度有三个限定:第一、提出损害赔偿的为无过错方,其他家庭成员不享有这个权利;第二、只有确实因对方过错导致离婚的才可以赔,未离成婚或不想离婚的不能提出或得到过错赔偿;第三、无过错方只能是向自己的配偶要求过错赔偿,不能向第三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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