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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通道] 夫妻一方在外具名出具欠条,夫妻双方是否一律承担连带责任?

发表于 2013-6-22 00:42:13 来自手机 | 查看: 120788| 回复: 0| 来自湖北
      问:我的丈夫在外借钱,均以“因家庭周转资金困难”为由出具欠条,但钱都是他用于赌博了,现在债权人将我与他列为共同被告起诉,我该怎么办?
       刘建军律师解答:对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自己名义对外所出具的欠条,婚姻法规定原则是以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除非有证据证明或者与债权人有约定以及债权人知道款项用于其个人使用,而非家庭开支。同时,在诉讼中,夫妻一方对此负有举证责任。
       刘建军律师提醒:在外借钱使用时,在出具借欠以及其他凭证时,应当写清楚或者采取必要的方式留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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