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经营最高罚1000元 泄漏、遗撒污染物最高罚20000元 非法处理垃圾最高罚50000元 黄石城市管理方面
最严厉的法规来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垃圾或者将餐厨垃圾倒入排水沟、地下管道、公共厕所、湖泊等区域。逾期不改正的,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此外,在道路、公共场所摆摊设点、占道经营等行为,可处5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运输过程中泄漏、遗撒,责令清理路面污染物,并处4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城市管理部门将建立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信用制度,将违反本条例受到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个人记入信用档案,并可以依法报相关部门纳入本市信用信息平台。《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已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城管委决定从4月7日至16日,由各城区城管部门各选取5条违规行为易发高发路段,依据该《条例》开展试点执法活动。8日,市城管委发布《条例》试点执法首日执法情况,7日我市城区依据《条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20起,罚款1000元。
其中黄石港区0起、西塞山区9起、下陆区3起、开发区铁山区8起。按处罚类别分,乱丢乱扔乱倒12起、乱停乱放6起 、车窗抛物1起、出店经营1起。经劝阻自行纠正的共计128人(次),其中黄石港区95人(次)、西塞山区12人(次)、下陆区17人(次)、开发区·铁山区4人(次)。
4月7日至16日试点执法结束后,市城管部门将在全市全面开展《条例》执法工作,集中查处一批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升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对《条例》实行过程中的典型案例,定期公开曝光。 8号上午,在开发区·铁山区铁山大道,一位红衣女士取钱时,随意将车停在了银行门口,该行为违反了《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2条和第32条第六项规定,铁山大道城管队员随即对她开出“二选一罚单”。 红衣女士选择发朋友圈集赞30个警示教育处罚,半个小时后,30个赞集满,接受完警示教育,红衣女士自行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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